通讯员 赵海洋 任道远
做KTV采购生意的姜某忙完业务后,和公司同事一起吃宵夜,确将自己的黑色提包忘在夜市摊点。好心的老板娘电话提醒他前来拿包,谁知姜某来晚了一步,已有人先他一步将提包冒领走了。这一下可急坏了姜某。
2016年11月22日凌晨1时许,姜某下夜班后和7、8个同事一起来到浠水县双桥北路处的一夜市摊点吃宵夜。当时姜某带了自己平常上班常用的一个黑色提包,包内装有9000多元钱现金、2个工作账单、一些结账单据和一串钥匙及充电器等物品。姜某为了防止提包丢掉,特意将提包放在吃饭坐的的凳子脚下,谁知吃完饭后,他还是忘了将提包带走。
22日凌晨2时许,夜市摊点收摊,老板娘柴某发现桌子旁的座位处有一黑色提包,心想许是吃饭的客人留下的,就拉开提包,翻找出包内的一张名片,按照名片上标注的电话打了过去,告知其提包掉在了这里,请他来拿包。电话打了没几分钟,一个穿着黑色西服、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骑着一辆白色木兰来到夜市摊点前,说他东西落在这里了,老板娘柴某就问他,是不是一个包,男子“嗯”了一声,柴某随即就将黑色提包给了男子,男子说还有个杯子落在这里了,柴某又将落在桌子上的一个杯子递给了男子,男子拿着提包和杯子很快又骑着摩托车走了。
几分钟后,姜某赶到柴某的摊点前拿包,柴某才意识到提包有可能给错了人。随后,姜某带着柴某上前往那名前来冒领提包的男子,可是没有找到。这时候,姜某打电话报了警。
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发现在姜某吃宵夜当天,邻桌的有三个男子先他之前在此处吃饭,而冒领提包的那名男子正是邻桌吃饭三人之一。进一步深入调查后,警方快速锁定了这名冒领提包的男子,并确认了其真实身份,系浠水县关口镇人士龙某。但由于龙某现居住地不清楚,所以一时无法查到其人。民警又做了大量工作后,经过分析决定先与龙某电话联系,告知其冒领的提包内有大量现金财物,如果不及时归还,将负法律责任。11月25日晚8时许,警方致电龙某,请其迅速将提包送至派出所,但龙某不理睬,并将电话关了机。当晚10时许,龙某因为做了亏心事,担心警察找他的麻烦,就又带着冒领的提包来到柴某的夜市摊点前,让柴某把包还给失主。警方得到线索后,利用这一机会,一举将龙某抓获。龙某也因为自己的行为涉嫌诈骗,将面临法律制裁。
据龙某交代。当时自己冒领提包接到警方的电话,感到很害怕,不敢同警察见面,提包拿回家后,他发现提包内有一捆捆绑好的现金,点数清楚后有9600元,自己一直放着也不敢用。他以为自己将提包还给老板娘柴某,再让柴某还给失主,就会没事,谁知道会触犯法律。
警方提醒大家,外出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也切记不要贪图小便宜,因为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