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冯伟 任道远
浠水警方在一辆出租车上查获K粉995.4克,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喻某,经过深挖,喻某上线熊某落网。
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4月初,被告人喻某通过支付宝联系被告人熊某欲购进毒品,并商谈了价格。4月9日,喻某通过支付宝多次转账19000元给熊某。当日18时,喻某和熊某在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广场旁进行毒品交易,熊某给喻某一白色纸袋,里面有红色包装袋装有白色粉末状物品约一公斤。而后喻某乘坐通过用网络租车软件租用王某的小轿车返回江西省南昌市,当日20时,途径浠水县散花镇被浠水公安局散花派出所民警查获。民警现场从出租车副驾驶位下前方查获喻某携带白色粉末状物品一袋,疑似毒品,遂于以扣押。经鉴定,白色粉末为毒品K粉,净重995克。2016年5月14日,熊某在其所在地附近网吧被警方查获。到案后,两人对其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据了解,熊某,1989年8月出生于武汉,从事酒吧销售。2013年6月,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洪山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2016年5月14日被浠水警方刑事拘留。喻某,男,1991年6月出生,无固定职业。2010年12月26日,因向他人提供毒品被南昌警方行政拘留10日,2016年4月10日,被浠水警方刑事拘留。
目前,经浠水县人民法院判决:熊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喻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