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向急于求助的人伸出援手是最大的善行。但是却有不法分子利用善良人的同情心骗取钱财,实在是令人不齿。
案情简介:2022年9月至 2023年1月,王某先后在枝江市、当阳市、松滋市、荆州市等地,进入被害人店铺内,自称是附近居(村)民,以奶奶住院差钱为由,实施诈骗68起,其中既遂65起,涉案金额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处罚。最终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人损失7万余元。
法官说法:扶贫济弱、助人为乐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现实社会中,有些人装困难、装可怜、装悲惨,利用别人的同情和善良骗取钱财,不仅伤害了人们感情,使人与人之间变得麻木、冷漠,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乞讨者得不到救助,还触犯了法律,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破坏了社会秩序。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对于社会上求助行为、乞讨行为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以免上当受骗。同时,对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也请大家积极伸出援助之手,给他人一份关爱!当发现虚假求助、职业乞讨、诈骗乞讨行为,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揭发!
法律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林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