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为合法合理维护残疾人权益,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嘉鱼法院按照市中院、省高院要求,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事业,积极回应残疾人司法需求,关注涉残疾人案件审判工作,维护残疾人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平等权利。
近期,簰洲湾人民法庭负责人熊梦玉就审结了一件涉及精神残疾人的继承纠纷案件。在承办此案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系精神残疾人,在参与社会活动时往往处于弱势、被动地位,在审理案件时需给予更多人文关怀和诉讼引导。为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其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主动邀请县残联和管辖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前往精神病院,联动解决纠纷,最终此案以调解结案。
2021年,精神分裂症患者张强(化名)的母亲李丽(化名)去世,留下一笔银行存款。因张强的父亲此前已经去世,且张强病情不稳定,为了张强能得到更好的治疗和照顾,张强的舅舅李伟(化名)将其送到了精神病院住院治疗。
李丽去世时,其法定继承人范围是张强及张强的外婆王娟(化名)。为了更加方便地保障张强的后续生活,李伟作为指定监护人,以张强作为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王娟依法分割被继承人李丽的银行存款。
该案立案受理后,张强的小姨李欣(化名)作为被告王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与李伟共同告知承办法官本案可以调解,调解方案为张强、王娟分别继承李丽50%的银行存款。承办法官认为在没见到张强的情况下就进行调解,实在不妥。且张强身患精神分裂症,自理能力较弱,在生活中需要更多的关注和照顾,身为母亲的李丽肯定会为张强后续的生活着想,而作为外婆的王娟也不会忍心外孙的生活没有保障。
为了充分了解张强当前的身体和精神状态,经多方沟通,承办法官在精神病院医生的陪同下跟张强进行了面谈调查。
“我现在住院,也没有生活来源,我妈妈留下的钱,是全部要留给我的。”
“我想这笔钱全部给我。我就是怕别人不高兴。”
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询问中,张强说出了自己想法。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张强及其亲属释明了法理人情,在县残联、管辖社区和精神病院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进行了有利于保障张强权益的调解。
——“张强,还记我是谁吗?”
“知道,你是法官。”
——“我冒昧的问一下,你觉得你现在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我现在是正常的,我明白你的意思。”
——“记得就好。上次跟你见过面后,我们跟你舅舅、姨妈都充分沟通了,他们跟你外婆也说了,都同意你妈妈的钱全部由你继承。你现在是什么想法?”
“可以。”
——“但是考虑到你的病情,这笔钱,你觉得应该怎么保管呢?”
“由我姨妈李欣保管。我有需求就找姨妈要。”
有了之前的铺垫,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王娟放弃继承,由张强继承其母李丽全部的银行存款,并由其小姨李欣负责保管该存款,用于张强的日常生活、住院治疗等。至此本案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残疾人是社会特殊困难群体,需要全社会格外关心、倍加关注。本案充分、合理保障了残疾人权益,同时,积极与当地社区、残联联系,共同前往精神病院,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征求实质解纷意见,充分发挥联动解纷的职能作用。考虑到张强系精神分裂症患者,没有生活来源,且父母双亡,法院主动开通助残绿色通道,在送达、调查、调解等环节提供“上门式”司法服务,简化司法流程,让当事人少跑腿,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同时,考虑到本案特殊情况,法院充分听取了在精神状态正常情况下的张强的真实意思,为了能使张强切实理解调解内容,承办法官细致地向张强解释调解的全过程,得到张强及其亲属的认同和满意,让司法服务有力度、有温度。
(熊梦玉 张诗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