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案例1】吴某系某高校教师,其在工作中发现各大院校在实验中需要锂片,而现实中锂片属于需要经营许可的化学品、采购较为困难,便萌生了注册淘宝店铺销售金属锂的念头。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吴某在网上销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金属锂,因网站不允许销售金属锂,吴某便在详情页中将其名称标识为“金属圆片”“测试专用钢片”,主要面向高校在读学生销售,售出金属锂251罐(100g/罐),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因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并判决吴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吴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锂片予以没收。
【案例2】王某,从事化工行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货源和客源信息,为多赚钱便在百度贴吧发广告,并留下了QQ联系方式,逐步构建起销售网。为了满足部分客户逃避国家管控措施、非法购买硝酸铵、叠氮化钠等危险化学品的需求,王某一方面在线下联系之前的客户,一方面通过暗网等非法网络渠道找到了硝酸铵、叠氮化钠等危险化学品的购买渠道。此外,为了躲避审查,王某还专门选择不知名的、检查不严的快递或者物流公司进行上述危险化学品的邮寄,更是增加了运输中的风险。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核心要义】危险化学品是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但由于其本身具有极度危险性,一旦管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当前互联网上销售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时有出现,一些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违法销售乙醇、氨水等危险化学品;一些电商平台或网站审核把关不严,让入驻商家可以随意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一些科研单位或高校学生贪图便利,通过非法渠道网购危险化学品。这些行为无疑会对人们的生命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近日,应急管理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电商平台不得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
目前,荆州市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将依法惩治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主体、整治一批违规发布信息网站、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切实解决危险化学品无证经营、违规信息发布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监管长效机制。
(荆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