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执行预通知》,现在向您宣读如下。市场经济,诚信为本,毁约失信,寸步难行。请您务必严肃对待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履行规定义务,否则,如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您将面临如下严重后果......"5月15日,麻城市法院法官杨作义送出了该院首份《执行预通知》。
260万元货款:2年与17天
麻城某石材公司是一家从事石材加工的企业。2021年,省外某两家建筑工程公司各向该石材公司购买了130余万元的石材。石材完成交付至今已超过2年,几经催要,260余万元的石材款却分文未收回来。4月24日上午,该公司向麻城市法院提起诉讼。该两案件均属于企业催收货款案件,涉企案件的办理质效事关企业生死存亡。麻城市法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实现案件当日立案和完成民事诉状等法律文书送达。
"原、被告双方能听清我说话吗?""能听清。""因为双方当事人都是企业,为帮助双方降本增效,促进双方继续合作,今天我们利用调解平台进行视频调解。"审查合同约定、核对发货清单、协商付款计划,杨作义前后组织了6次调解,用时17天,终于促成双方于5月11日达成一致,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了分期付款调解协议。
调解后的心情:欣喜与隐忧
"谢谢法院高效解纷,货款有着落了,可我还是有点担心被告不会守约付款。"签署协议后,原告企业负责人喜忧参半。原来,由于两家被告企业均称流动资金紧张,只能分期付款,两案调解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自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跨度一年,每月付款10余万元。如此长的履行期限,如果两案被告缺乏诚信精神,人民法院将采取何种措施予以约束?"我们在调解协议中附加了'加速到期'条款,即如被告任何一期逾期未足额付款,则全部债务加速到期,您公司有权就全部债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赔偿逾期付款期间的资金占用损失。"
"强制执行是什么样的程序,会有什么法律后果,能否法院提前向两案被告告知,打个'预防针'?"原告企业负责人问道。
当事人需求引发的思考:司法力度与温度
面对当事人提出的司法需求,杨作义陷入思索:诉讼两端都是企业,虽然原告是本地企业,两案被告是省外企业,但是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必须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经调查评估,两家被告企业都是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让他们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对他们来说可能超出承受能力;对原告企业来说,表现太过强硬,也不利于维持长久合作关系。如何平衡司法力度与温度?上级法院提出善意文明执行,这一理念如何在审理阶段予以体现?能不能将执行通知提前向两案被告予以告知,以此敦促他们认真对待两案调解书,主动按时足额付款?如果可以提前告知,那么应该采取何种方式呢?
在向院党组汇报后,杨作义参考省外法院的先进做法,报请分管副院长同意,制作了该院首份《执行预通知》,向两案被告宣读后,随即完成送达。"请法院放心,我们这次说到做到,一诺千金!"两案被告企业负责人均表态道。
自开展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麻城市法院紧紧围绕降本增效核心目标,聚焦企业主体需求,深化细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优化网上诉讼执行服务平台建设运用,深刻把握平衡司法力度与温度,正以"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的精神推进改革,力争不断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
(胡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