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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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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虾“离奇死亡” 的背后......
2023-03-22 02:42:4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春风一阵阵,水温逐渐升高,在这万物复苏的美好时节,河塘里本该活蹦乱跳的虾苗们却变得异常"安静",与草长莺飞的初春景象极其违和,到底怎么回事?我们一起一探究竟吧......
  蕲春法院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基层乡村治理,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服务"三农"发展相结合,审结了一起破坏生产经营罪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被告人阿刚与被害人阿然、阿水等四人均为蕲春某养殖户,阿刚与四被害人长期存在矛盾,互相看不顺眼,在2022年3月底的一天晚上,阿刚向四被害人养殖龙虾的虾塘内投放菊酯药物,致四人虾塘内虾苗死亡。后经鉴定,四被害人虾塘内水样均检测出甲氰菊酯成分,另经物价部门认定,造成损失45568元。案发后阿刚赔偿了四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科普小知识:甲氰菊酯又称"灭扫利",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于神经性杀虫剂。该产品注意事项指出,对鱼介类毒性很强,严禁将洗容器的水或剩余药液倒入河流、池塘。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阿刚破坏他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案发后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三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下一步,蕲春法院将不断满足"三农"司法需求,坚持依法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有机统一,为打造乡村宜居宜业、保障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乡里乡亲产生矛盾、发生冲突时,切忌采取过激手段,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容易激化矛盾,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孙莹 孙华丽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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