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微信,4种身份,黄梅一男子以“帮办”房屋产权证明疏通关系诈骗朋友,自编自导自演分饰四角,骗取他人财物。近日,黄梅县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魏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1年4月,周某正为自己一户违建房屋的过户手续和房产证发愁时,通过一场饭局结识了魏某。某天,在一次聚会闲聊中,周某问魏某:“有没有熟人能帮我办理房产证?”魏某心思一动,便应答:“我想办法帮你问问。”
随后,魏某打听到周某的房屋属于违建房屋,根本办不到房产证明,但感觉是个“搞钱”的机会,于是便动起了“歪脑筋”。不久后,魏某便答复周某:“我认识一些人,房产证可以帮你办,但需要出点钱打点下关系。”周某连连表示没有问题。
为了骗取周某的财物,魏某除了用自己的微信号,还虚构“往事如风”、“水清则无鱼”、“梦里水乡”三个微信号,一人分饰四角与周某沟通联络,不断虚构能够办理违建房屋的过户手续和房产证的事实,周某逐渐对此深信不疑。
在获取周某的信任后,从2021年11月开始,魏某以疏通关系、加快过户手续、缴纳罚款、交税等虚假事实为由,不断向周某要钱、要香烟。期间周某虽然有所怀疑,但想到已经花了这么多钱,如今是“骑上老虎背”,于是还抱有一丝希望。到了2022年4月,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时,周某彻底意识到魏某是个骗子,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查,在这几个月内,魏某共骗取了周某58条香烟,现金和微信转账共计13余万元,将部分香烟转卖变现后,所得全部被魏某消费挥霍。
该案被移送至黄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理由、捏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6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魏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当前社会诈骗形式多样,所谓的“花钱疏通关系”往往只是为了骗钱。办理相关证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通过合法途径办证,切莫为了“走捷径”遭受经济损失。
(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