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吴丽芬 )“我与原告素不相识,也没有经济往来,更没有借款纠纷。”收到法院传票,刘某愤愤不已,她的宝马车因前夫张某借款陷入抵押纠纷,不久后又与前夫一起被告上法庭。
原告程某诉称,被告张某向其借款6万余元,并用刘某的宝马车做抵押,其将款项汇至刘某银行账户。此后,张某仅偿还部分利息,其余款项拒不偿还,遂向大冶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张某、刘某立即偿还。
被告刘某辩称,其与张某早已于多年前离婚。原告所称借款期间,其因工作繁忙,托付前夫张某驾驶她的宝马车去学校给孩子送衣服。对于张某将其车内存放的银行卡拿去使用向程某借款一事,其毫不知情。
被告张某辩称,其已偿还部分款项;原告程某明知其借款用于赌博仍向其出借,布局放高利贷。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及时偿还借款。原告要求被告刘某承担偿还责任,但是,通过被告张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知,案涉借条内容系原告程某与被告张某共同商议,被告刘某并无向原告程某借款的意思表示,故而,被告刘某不应承担偿还责任。对原告要求被告刘某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被告张某提出原告借款系明知赌博而出借,经查,被告张某系经他人介绍于借款当日认识原告,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均发生在借款以后,不能证明原告借款系明知用于赌博,被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而,法院对其该主张不予采纳。结合原告提供了借款、被告张某偿还了部分款项等事实,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程某借款本金5万余元及利息;驳回原告程某其余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