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2年,男子钟某某就因盗窃被劳教,30年间,因盗窃“八进宫”,俨然已经“以牢为家”。今年55岁的他,人生中大半的时间在看守所和监狱中度过,此次又因盗窃被逮捕,距离上次刑满释放仅3个月。
2022年2月,钟某某骑摩托车四处闲逛,发现某建筑工地堆了许多铁块,于是准备电动三轮车、三块大油布、二十个蛇皮袋子、二十条布带子、一个铝制梯子等作案工具,连续三天在夜间翻墙进入工地,后因第三次翻墙被人发现,截至案发被抓,共盗得铁块、钢筋条等物品共计价值3983元。
2022年3月7日,钟某某被抓获归案。同年6月13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黄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认定,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
钟某某表示:“我知道不能伸手,一伸手肯定会被抓,但每次刑满释放后,就开始习惯性地行窃,然后吃喝完了再接着偷。之后,要么就是被警察抓,要么就是继续偷盗,进入恶性循环。”
“我的偷窃行为确实不对,给国家添麻烦了,我一定好好改造,等出狱后努力找份稳定的工作,养活自己。”钟某某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和耐心教育下,表达出悔改之心,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近日,经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刘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