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双方因儿子的抚养费(医药费)纠纷对簿公堂。日前,经过武穴市人民法院花桥人民法庭朱天友法官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周艳林律师耐心细致地调解,这起特殊的抚养费(医药费)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张某(女)与何某(男)原系夫妻关系,生育一子、一女。双方于2011年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女方抚养,女儿由男方抚养。2013年,何某向法院提起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该案经调解,变更了抚养关系,儿子由男方抚养,女儿由女方抚养。但天有不测风云,张某与何某之子于2016年被确诊为急性白血病,何某自感救治无望,加之其在离婚后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儿子的治疗重担就压在张某一人肩上,更为不幸的是,张某与何某之子于2022年5月因病情复发死亡。2021年7月,张某以其儿子名义首次提起了抚养费纠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令何某支付医疗费等13万余元。
2022年10月,张某再次起诉何某要求承担儿子在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期间的医疗费的70%,即26万余元,法庭受理该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何某,何某不愿再支付任何费用,并认为张某是在儿子救治无望且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形下,一意孤行坚持继续治疗,加之其已组建新的家庭,何某现无力支付医疗费。
为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朱天友和案件援助承办人周艳林从“情理”到“法理”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释法和耐心的劝导,细致讲解法律规定并结合审判经验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通过两个多小时“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何某当场对张某表示歉意。双方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何某支付给原告张某15万元。该案就此尘埃落定。
【法官说法】人心都是肉长的,涉家事纠纷往往是判决容易,心结难解,也起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情理法兼容的调解方式有助于修复受伤的情感,更快地让当事人回归正常生活轨道,效果更为温情,也符合人民法院定分止争的初衷,应当大力推广。
(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