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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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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分饰“三角”,以“网恋”为名行骗被判刑
2022-07-14 07:15:11 来源: 点击: 0
       爱情的美好使人向往,但也会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近日,大冶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罪案,依法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18年,被告人曾某在已生育子女情况下,用网名“如意”与郑某微信聊天时谎称自己单身未婚,并将其他女性照片发送给郑某,冒充自己。几次聊天下来,郑某将曾某当成可以发展为恋爱结婚的对象。网恋期间,曾某又分别注册“久伴还是酒伴”“晚风”的微信号,向郑某称系其母亲和好友,以此骗取郑某信任。
     2019年4月至2021年10月,曾某以生活困难、借款为由,使用以上三个微信号共计骗取郑某人民币8万余元。期间,郑某多次要求与曾某见面,均遭拒绝。发觉不对劲的郑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曾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还郑某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曾某自首、认罪认罚、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同时考虑曾某有子女需要抚养等家庭情况,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网络交友中,应提高防范意识,不要随意接受陌生网友的邀请、搭讪,不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或下载App,更不要向未经核实的陌生人转账。一旦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
   (蔡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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