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近日,监利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这是该院首例适用新修订民诉法中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案件。
【基本案情】
徐某多次在张某店铺内赊欠货物,在张某多次催讨下,徐某出具欠条,约定按时还款。因徐某资金困难未能依约还款,张某向监利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赵斌成在审查后发现,该案标的额仅5670元,案件事实清晰、责任明确,且经与被告徐某电话沟通后得知,双方当事人仅在还款时间这一问题上存在争议。为高效解决纠纷,赵斌成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
收到告知书后,在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徐某承诺愿意尽快清偿货款,原告张某也表示愿意撤回对被告的起诉,双方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监利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承办法官当天即制作完成撤诉裁定书,并成功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定书。
【法官说法】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小额诉讼程序是民事诉讼法中简易程序的“瘦身版”,对标的额小、争议小、案情简单的民事案件,通过简化程序、高效优质地快审快结,并实行一审终审。今后,监利法院将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努力实现简化诉讼程序和不减损当事人诉权相结合,达到公正和效率并重的司法效果。同时,将充分利用法讯通送达平台、移动微法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持续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吴学星 马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