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一男子陈某为帮他人找工作,竟然找人伪造假证件。近日,经武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市法院以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合并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件回顾
2020年12月底,被告人陈某为帮助郑某、唐某、裴某三人找工作,在武汉市联系上一名制售假证人员,以每张100元的价格购买了3张以郑某、唐某、裴某身份信息为个人信息和陈某头像合成的假身份证,又购买了2张以郑某、裴某身份信息为个人信息和陈某头像合成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由于郑某三人找到工作不再需要假证件,5张假证便一直为陈某持有。
2021年4月底,陈某在公安机关例行对酒店旅客进行检查时被查获。
检察官办案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陈某非法购买2张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和3张伪造的身份证件,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认罪认罚,建议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以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市法院认为检察院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每个人都想找到合适的工作,但是在择业就业过程中必须要遵守基本法律法规。尤其是一些特种作业岗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不仅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严重者甚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到时更是追悔莫及。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找工作应当量力而行,切勿因一份工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