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姐弟“争”房产
导语:家,是亲情的港湾。当亲情像房子一样“裂了缝”,花甲之年的姐弟又该何去何从?
2019年6月,赵某系田某姐夫,赵某与田某两家经过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赵家以60万元购买田家的自建房,赵某随即向田某支付了购房款57万元,田某向赵某出具了收条和《房屋出售证明》。
2021年7月,赵某向蕲春法院提起诉讼,以田某出售的房屋系集体土地,且未经规划审批为由,要求确认其与田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由田某返还购房款及资金占用利息。双方在法庭上争论不休,赵某认为其要退房是合法的,田某则认为其出售的房屋是拆迁置换的,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完全合法不应该退房。
承办法官王建能受理案件后,面对情绪激烈的姐弟,王法官劝解双方能够冷静下来进行调解,不能赢了官司,输了亲情。在多次的电话沟通中,王法官了解到,赵某的妻子即田某的姐姐一直身体不太好,这两年病情愈加严重,买房后家庭积蓄所剩不多,起诉退房的目的实际上也是为了拿钱治病,由此,王法官决定以“情”为调解突破口,组织一次“家庭会议”。
考虑到双方的亲友较多,年事已高,都居住在蕲州,王法官决定将调解地点定于蕲州人民法庭。经过一上午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田某当即退还了赵某购房款30万元,余款分期退还。
以家之名保管“爱”
2020年4月,小美(化名)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小明(化名)要求离婚,法院以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予离婚。没过数月,小美又起诉小明的父亲,要求其偿还借款20万元。
原来,小明父亲因担心俩人离婚,便将20万元“私藏保管”。蕲春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判决小明父亲偿还小美借款20万元,判决生效后,小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了小明父亲银行存款20万元。小明见其父亲存款被冻结,遂于2021年6月再次起诉,要求与小美离婚,且小明认为2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便向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
审理过程,考虑到一判了之虽然简单,但夫妻两人从此各奔东西,一个家庭就此分裂。承办法官王升与双方进行深入沟通,发现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小明父母过度干预夫妻二人的生活,夫妻二人感情尚可。解铃还须系铃人,王法官便迅速找到小明父亲了解情况,并耐心劝导其当父母的不要过度干涉子女的婚姻。
随后,王法官又组织小美和小明见面恳谈,双方重归于好,小明立即撤回离婚诉讼,小美领取了20万的执行款后,与小明一起奔赴外地工作。
法官说法:家事纠纷具有伦理性、情感性、私密性的特征,简单套用法律难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在办案过程中,法官多以亲情情感为纽带,以心理疏导为重要途径,以达到感情修复、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效果。
(蔡晓洁 胡翼 夏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