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莫贪意外之财 小心“丢包诈骗”
2021-11-19 13:43:0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自2019年5月起,被告人张三(化名)(另案处理)邀约被告人李四(化名),物色被害人后,在被害人眼前上演“捡钱”与其平分戏码,假装捡到装有钱的信封,然后以分钱的幌子诱骗被害人到偏僻处,将信封放入随身携带的包里。李四随即返回现场假装寻找遗失财物,经张三、李四共同配合,以检查被害人所佩戴首饰可能属于李四丢失首饰为由头,取下被害人首饰检查,借机将首饰掉包。又或者将装有信封的包交给被害人,让被害人误以为拿到了钱,张三再提出让被害人取下佩戴的首饰做担保,随后以帮助李四寻找财物逃离现场。
  通过以上两种作案手法,二人得手后,将骗取的首饰销赃并予以平分。张三、李四以“丢包诈骗”方法屡次成功作案,涉案金额达九万五千余元。
  因涉嫌诈骗罪,李四于2019年9月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四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责令被告人李四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馅饼”就是“陷阱”,“意外”不一定是意外,也可能是犯罪分子套路,切莫做愿者上钩之“鱼”
  (吴婷婷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