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零容忍”! 一女子袭警妨害公务被判刑六个月!
2020-07-08 15:24:1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不听劝阻,对正在执法的民警进行人身攻击、拉扯、抓咬,近日,西塞山区检察院从严对一起暴力袭警妨害公务案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查,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的丈夫在被民警抓捕的过程中,王某明知警察身份及警察办案情况,仍然不听劝阻对办案民警进行人身攻击,致使民警张某衣物被撕破、胸部及右前臂抓伤,民警秦某右手臂抓伤、左小臂被咬伤出血,公安分局派员增援后,王某及其丈夫哥哥等站在警车车头处不让警车驶离现场。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严重阻碍了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扰乱公共秩序,经鉴定,两名出警民警均受不同程度轻微伤,西塞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民警察严厉打击犯罪,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执法权威不容挑衅,民警权益不容侵害。西塞山区检察院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无理取闹、谩骂侮辱以及暴力侵扰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有力维护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合法权益和执法权威,坚决捍卫法律尊严。
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彭小陛 尹黎明 王一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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