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言和抗风险 疫情无情人有情 ——麻城市法院鼓楼法庭成功调解13起因疫情影响引起的商铺租赁纠纷
2020-07-07 15:28:5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麻城市某楼盘商铺承租方生意惨淡、收入减少,导致无法按期交付房租费。7月6日,麻城市法院成功调解了13起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在尽可能地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也促使原、被告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修复了破裂的合作关系。
案情回放:麻城某公司系从事商业布局规划、商业经营管理等的企业法人,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系从事房地产投资、凭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法人。2016年5月16日,吴某等十三人委托马某等三人与麻城某公司、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吴某等人将其位于麻城市某临街还建商铺出租给被告麻城某公司、租赁期限为15年、租金每平方米每月100元,每3年按5%递增,某置业公司为被告麻城某公司履行前述《商铺租赁协议》义务的连带责任担保人。合同签订后,出租方依约履行了交付商铺的义务,麻城某公司将该商铺转租给第三人某银行和麻城某商场经营。因疫情影响麻城某公司未按约支付租金,吴某等人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支付剩余租金。
调解经过:鼓楼法庭接收该批案件审判任务后,庭长丁学卫以法律人特有的敏锐性察觉到,这13起案件可能产生的社会维稳风险和疫情防控风险,迅速组织干警学习研究疫情防控期间租金处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带领两名年轻女法官刘惠芳、毛欢分别到麻城某公司、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某银行、某商场上门送达案件应诉材料并了解相关情况,麻城某公司、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反映他们从业主手里将某楼盘全部商铺返租后实体经济并不景气,某楼盘大量商铺空置,生意惨淡,主要靠某商场和某银行支撑着,受疫情影响,某楼盘生意更是雪上加霜,如果解除合同要求某商场超市和某银行腾退,不仅使他们公司蒙受巨大损失,整个楼盘综合体也将面临瘫痪。通过上门了解情况后,庭长丁学卫考虑到这批案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主动适用最高法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的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调解优先,多次到企业上门做法律、政策宣传工作,晚上到某社区组织业主协商,分头召开座谈会,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引导各方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如何共克时艰继续前行,在多轮现场沟通、来回磋商,历经14个昼夜的协调之后,达成了各方双赢的共识:原告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自愿减免涉案商铺疫情期间一个月的租金,同时考虑到某楼盘商业综合体目前的经营现状,为了扶持企业快速走出困境,自愿放弃2019、2020、2021年度按照涉案租赁合同约定应当递增的5%的租金,麻城某公司亦表示自愿于2020年7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涉案商铺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租金,最终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这批13件案件的顺利解决既维持了麻城某公司、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各业主之间的良好关系,又为合同的继续履行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给承租人的复工复产和继续经营给予了实质的帮扶,实现了业主、承租人共赢的局面,对有序复工复产工作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麻城市自3月10日全面复工复产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体经济受到了相当大的挫伤,由此引发的租金或租期问题,成为部分租户与业主之间矛盾的“导火索”。在法院党组的领导下,鼓楼法庭干警认真学习领会最高法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的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审时度势的开展审判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下纠纷新特点,整合调解资源和审判资源,有效发挥人民法官职能作用,充分做好调解纠纷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打造矛盾化解“快通车”,在处理系列租赁合同中,法官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因素,鼓励双方在特殊时期共担风险,共度难关,适用公平原则妥善调解,取得了预期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彰显了人民法官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担当。鼓楼法庭先后受理了39件涉疫情影响产生纠纷的案件,目前已经调撤了26件,判决2件,还有11件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典型意义:群体性。此13件案件涉及商铺面积1000余平方米,业主13人均是某楼盘商业综合体的拆迁户,大部分靠租金维持生计,法律主体涉及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次承租人,商业运营公司既是承租人又是转租人。
代表性。麻城乃至全国都有不少通过返租的方式运营商业物业,本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方式方法可以复制和值得借鉴。
时效性。从发生纠纷到争议解决,通过上门服务、分头召开座谈会和来回磋商等方式方法,仅用了14天的时间,圆满解决了争议,平息了可能造成群体性事件的纠纷。
良好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某楼盘是麻城地标性建筑和商业圈,某商场和某银行是某楼盘的门面和支柱,本案的顺利解决既保证了商业可行性又维护了麻城城市形象。
(熊毅 汪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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