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5 21:08:0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如今,网络游戏已成为人们消遣的娱乐方式,尤其是许多未成年人,也沉迷于此。而骗子们也正利用人们酷爱游戏的心理,将“歪脑筋”放在游戏账号买卖上,通过买卖账号等方式实施诈骗。近日,松滋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闫某、王某某为非法谋利,相互邀约,利用“某二手交易平台”出售虚假游戏账号。其中,闫某负责在“王者荣耀”游戏中截取高等级VIP游戏玩家个人主页及游戏皮肤图片;王某某则将上述图片进行加工后上架至平台,谎称系自有账号低价出售,以此骗取他人财物。
2021年4月23日,张某某(10岁)在平台上看到王某某上架的虚假“王者荣耀”游戏账号,便以2608元的价格下单购买。为获取该笔资金,闫某、王某某通过平台与张某某联系,谎称需要向平台客服发送“解除冻结”信息才能交易成功,由于张某不会操作,闫某、王某某二人便添加张某某为微信好友,并提议通过“闲鱼”进行交易,由于张某某系未成年人,无法注册“闲鱼”账号,以致交易未果。闫某、王某某便让张某某申请退款,待退款成功后,闫、王二人又将商品重新上架,张某某则重新下单购买。次日,闫、王二人谎称2600元被平台冻结,需要向平台客服发送“解除冻结”信息才能交易成功,张某某信以为真,向客服发送了信息,闫、王二人随即将钱款提现。其中闫某分赃1400元,王某某分赃1200元。
2021年4月25日,闫某准备再次骗取张某某财物,便借用被告人王某某微信账号,谎称有高等级VIP“连体账号”低价出售,张某某信以为真,向闫某转账3800元,其中闫某分赃2600元,王某某分赃1200元。
2021年5月3日,闫某、王某某明知张某某系已报警,仍以向张某某退款1000元为幌,向张某某发送微信收款码,欲继续对张某某实施诈骗,被张某某识破后,闫某、王某某便将张某某微信好友删除。
2021年5月25日,民警将闫某、王某某抓获归案。同月28日,张某(系张某某母亲)领回被骗资金共计6400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闫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上述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闫某、王某某地位、作用相当;二被告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未成年人,酌情从重处罚;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侦查阶段共同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闫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提醒
网络游戏中青少年占比高,家长们要引起重视,加强对他们的引导,增强孩子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同时也尽量不要将支付方式和密码告诉孩子,以免孩子偷偷消费,造成经济损失。
(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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