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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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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后排就不系安全带 出事让人后悔不已
2021-08-31 18:39:1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众所周知,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和副驾驶乘客应当系安全带,那么后排乘客是否需要系安全带?万一发生事故致后排乘客受伤或者死亡,驾驶员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呢?请看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办理的一起案例。

【案情简介】
   今年2月4日下午四点多,在湖北某市工作的小美(化名)带着11个月的女儿希希(化名)和弟弟小强(化名)开车回老家过年。晚上七点半左右,途径大冶境内时,坐在后排儿童安全座椅上的希希突然醒过来,不停地哭闹。小强只好将希希从安全座椅上抱起来哄着。眼看前面快到服务区了,担心弟弟照顾不好希希的小美加快了车速,想到服务区换弟弟开车。
  在通过一个弯道时,因为雨天积水路滑,小美处置不当,猛打方向的同时又急刹车,造成所驾车辆失控撞向右侧防撞护栏后,反弹后车尾又撞到中间隔离带,后座没有系安全带的小强和希希因为受到剧烈撞击被从后挡风玻璃甩出车外。等失魂落魄的小美从顷翻的车里爬出来找到躺在地上的小强时,小强还紧紧抱住希希,最后看了小美一眼后就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在这起事故中,开车的小美因为系了安全带,几乎没有受伤,撞车的瞬间,小强下意识地紧紧护着希希没有松手,希希也只是轻微受了点脑震荡。而小强却永远离开了人世,这一天正是我国传统的小年,本是一家人团聚的日子,他们却阴阳相隔。

【检察官说法】
  在这起小美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中,犯罪嫌疑人小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鉴于犯罪嫌疑人小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量刑情节,同时又和死者为亲姐弟关系,取得被害人亲属书面谅解,根据相关规定,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这里的乘坐人员既包括前排驾驶员也包括后排的乘坐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乘客安全意识不强,后排乘坐人员往往会忽视系安全带的重要性,后排系安全带的人少之又少,实际上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后排乘坐人如未系安全带,因没有安全气囊的缓冲和保护,可能会撞击到前排座椅、顶棚、前挡风玻璃、仪表台,甚至被直接甩出车外,严重威胁自身和前排驾乘人的生命安全。
  根据相关数据表明,机动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率是系安全带的37.7倍,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从车内甩出的司机乘客,75%会因伤势过重而死亡,而系上安全带将大大提高安全保护作用。
再次提醒广大乘客,一定要增强规范乘车意识,形成乘车即系安全带的良好乘车习惯,切实保障好自身的安全。
  彭小陛 杨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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