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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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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需谨慎 套路再深也说“NO”
2021-06-11 16:48:5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爸爸/儿子,我现在在外出事了,急需一笔钱……”
突然接到来自亲人的求助电话时,
是不是关心则乱,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
这也许不是“亲人”,而是骗子在套路“你”
日前,武穴法院审结了一起团伙电信诈骗案件,依法分别判处陈某甲、王某、徐某、陈某乙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甲在广东打工期间参与诈骗团伙的电话诈骗活动,并熟练掌握了电话诈骗的相关技巧。因嫌外地团伙诈骗分成太少,遂产生自己组织人员进行电话诈骗搞钱的想法。于是先后找到王某、徐某、陈某乙等同学或者老乡,组成相对固定的电信诈骗团伙,在武穴、深圳、杭州等地打电话给武穴的被害人,冒充被害人的子女、亲人、朋友等身份对被害人进行诈骗,遥控被害人向其诈骗团伙提供的银行账号汇钱。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陈某甲等先后骗取被害人共43人,诈骗金额共计322900元。当徐某的亲属得知公安机关在调查徐某,遂带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随后同案被告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甲等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鉴于四被告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认罚,其亲属主动退赃,挽回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均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四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说法近年来,随着电信诈骗日益猖獗,此类犯罪行为也逐渐形成专业的产业链,部分作案团伙更是套路深厚,让人防不胜防。但无论诈骗手法如何翻新,犯罪分子的最终目的还是要谋取经济利益。因此,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警惕,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等,谨防上当受骗。此外,为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国家反诈中心和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联合开发了“国家反诈中心” APP,让我们动动小手指一起发动家人、亲友下载安装此款APP,进行实名注册,启动“诈骗预警”功能,给我们的手机都穿上“金钟罩”,让犯罪分子无计可施。

熊毅 余文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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