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委政法委政工科科长 徐德亮
近年来,巴东县围绕打造过硬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政治过硬为核心,以业务过硬为目标,以作风过硬为保证,不断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提升了队伍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促进了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
一、以政治过硬为核心
(一)狠抓领导班子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一是择优配强班子。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经验丰富、成绩突出、年富力强、勇于创新的同志推荐选拔为班子成员,提拔重用到基层政法单位任职锻炼。二是注重思想主导。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列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作为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宣讲课题,切实增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学习自觉、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三是维护党的权威。组织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积极参加“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严守党的政治规矩”专题学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活动,带头维护中央权威和党内团结。四是落实“两个责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与政法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政法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与基层科所队庭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与政法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每月一次专题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狠抓思想政治学习,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将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四个全面”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宣讲,邀请县委党校理论专家到政法部门、基层政法单位巡回讲座,与政法干警现场交流,引导政法干警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准确把握政法工作规律和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在全县开展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活动,切实增强政法干警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公正、文明、廉洁、规范执法司法意识。三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假如我是服务对象”等主题,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求,在全县开展“假如我是警察(法官、检察官)学习讨论和演讲比赛活动,引导政法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从警、为什么奋斗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
(三)狠抓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一是持续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切实解决脱离群众、干群关系紧张问题。组织政法干警持续开展“三万”活动、“干部结穷亲”和政法干警联系基层,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困难和生活问题;建立政法干警联系企业制度,为企业生产经营排忧解难、保驾护航。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刻剖析“四风”问题、对照检查“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和“七个有之”问题,全面梳理“不严不实”问题清单,专项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定了政法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增强了政法干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形象意识,推动了政法干警作风的持续好转。
二、以业务过硬为目标
(一)严格准入门槛。把专业化建设作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把政法干警入口关。在岗位设置上,以优化人才布局为目标,注重专业学历和年龄结构,打造经验丰富,充满生机的政法队伍。在政治考察上,严格按照流程,严格实行“阳光公开”,坚持书面考察和实地考察相结合,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拟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学习生活经历、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问题。在选拔录用中,严格选拔标准,规范选拔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把法学重点院校、法律素质较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或选调生资格的人员选拔任用为政法干警,充实到基层单位。在职干警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已达71%,政法类专业占比84%。
(二)加强专业培训。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法学理论、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提升政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一是岗前教育培训。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尽快适应工作进入角色,以加快实现由“知识型”到“能力型”转变。二是岗位业务培训。对长期在一线办案、工作实践经验丰富的老“政法”,加强知识更新培训,使老“政法”实现由“经验型”到“专家型”人才转变;对取得职业资格的“新政法”,加强岗位练兵,使“新政法”向业务尖子、业务骨干方向发展。三是学历教育培训。制定《在职研究生教育报销学费暂行办法》,为政法干警参加学历教育提供物质保障,鼓励政法干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更高层次的教育培训,拓宽政法干警的知识面。四是司法考试培训。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政法干警参加司法考试,统筹安排工作时间,落实《参加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规定》,保证政法干警复习备考,从培训经费上提供支持。
(三)实行精细管理。对政法干警实行分类管理,突出政法工作的专业化。一是强化分类管理。将政法干警分为干警(法官、检察官)、书记员、法警、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根据不同特点,设立相应准入“门槛”和晋升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目标管理与考核,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做到人尽其才、各尽所能。二是强化实绩管理。建立政法干警工作实绩档案,坚持工作业绩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把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是强化精细管理。以“日清、周结、月评、年考”为基础,以“精、准、细、严”为特征,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原则,重细节、重过程、重落实、重效果,将年度工作任务和奖惩考核量化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工作流程细化到办公办案环节,最大限度地提升工作成效,最大程度地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以作风过硬为保证
(一)强化铁规禁令。一是严格纪律规定。统一印制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六条意见”、县委“五个严禁”和“四个不准”警示卡片,发给每一名政法干警,实现人手一册,随时翻阅学习。二是突出重点整治。以“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整治活动和冤假错案、久押不决、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涉黑涉恶等四个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对政法干警接受当事人及委托人的钱物、吃请、娱乐、旅游;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打听他人办理的案件;向案件承办单位的领导、具体工作人员打招呼、说情等行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和工作秘密等行为;违规乱收费、乱罚款、拉赞助等谋取私利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二)强化巡查暗访。在全县持续开展“正装洁容、正风肃纪”、“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和“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开展巡查暗访,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贯彻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被查处的政法干警不姑息、不迁就、不护短。2014年通报批评基层科所队7个、干警11人,诫勉谈话5人,停止执行职务1人,警告处分4人。2015年停止执行职务3人,免职1人。
(三)强化外部监督。聘请8名执法监督员,深入到政法部门基层一线,对全县政法部门及基层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行为、纪律作风问题、警车使用情况进行直接监督。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观政法部门执法办案场所,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两代表、一委员”通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树立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良好形象。
(四)强化警示教育。每年一次家庭助廉活动。为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家属上一堂家庭助廉课,发一份助廉倡议书,播一部警示教育片,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为政法干警廉洁从政、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持续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中央政法委通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省纪委通报司法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州委政法委通报的9起违反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例、巴东党员干部身边的反面典型等案例为内容,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用司法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广大政法干警。
(五)强化正面宣传。在政法系统开展州、县两级“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在巴东长安网、巴东电视台《政法视线》专栏持续宣传报道“十佳”典型事迹,把先进集体和典型人物身上体现出来的精神品质提炼为政法干警的学习楷模,使全县政法干警学有榜样,干有目标。2013年以来,先后涌现出全省“优秀司法所长”马尚武、“多事”警官向传栋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依托不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传递激发正能量,在政法系统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全县政法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