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论坛】创新管理 谱写社区矫正新篇章
李泽刚
近年来,武汉市江汉区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进工作载体建设,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服务管理,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江汉区连续被评为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单位、武汉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单位。
凝心聚力,夯实基础,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保障力
1、组织机构全。根据工作变动情况,江汉区适时调整区综治委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健全完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四长”会议工作机制、衔接工作机制、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每季通报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形势,讨论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将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列为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性目标。
2、队伍建设强。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组建一支以34名授衔社区矫正工作者主抓,16名专职社工协助,358名社会志愿者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为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开展业务培训。
3、载体建设实。加强基地建设,积极为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先后在汉西监狱建立了教育警示基地,在区人力资源局建立了技能培训基地,在区社会福利院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扶持建立“童家装卸搬运运输队”(新兴基地)、“送佳快递”公司两家过渡性安置基地。与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理论研究实践教学基地。与武汉华夏心灵教育咨询公司共建社区矫正性理咨询室。通过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大了对特殊群体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的工作力度。
4、经费保障足。江汉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办发的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文件,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均纳入区财政预算。区财政按照社区矫正人员每年人均20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并足额到位,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水平。
创新思维,突出特色,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性
1、严格宣告程序,彰显法律权威。积极争取该区领导重视和支持,投入专项经费30余万元,成立了全市第一家社区矫正宣告室。配备了监控探头、电子显示屏、多媒体投影仪、EID拼接显示屏、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监控显示屏、摄像机等一系列硬件设备,并将工作制度、典型案例、图片资料上墙,打造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墙,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着力打造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全省一流的社区矫正宣告室。截至目前,已对40名重点矫正人员在区社区矫正宣告室进行入矫和解矫宣告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下发《社区矫正人员宣告仪式流程及内容》文件,从场所、人员、程序、内容等方面,对全区宣告仪式进行规范性指导,彰显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2、探索监督方式,确保严格执法。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监督方式、方法,与区检察院联合挂牌成立了全市第一家“社区矫正检察室”,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区社区矫正检察室2名检察官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各司法所、查看台帐,与社区矫正人员及家属谈话,随机查看人员在位情况,参与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和宣告仪式、执法案卷评查、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回访等活动,将社区矫正的全程活动置于检察院的日常监督之下,有效预防脱漏管,促进了严格执法,推动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
3、建设信息平台,促进科学监管。进一步发挥信息化手段在社区矫正人员监管中作用,积极搭建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区综治委、区检察院四级信息平台,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数据共享。不断开拓新领域,将区社区矫正信息化系统纳入全区社会管理网格化系统,探索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管控网格化”为手段的社区矫正工作新体系。为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水平,运用手机定位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列入严管类中的6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使用高清大屏LED,24小时实施行踪动态监控,并按照每人每月30元,投入专项经费以保障定位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定位人员每个工作日不定时行踪定位监管、信息核查,并作好查看记录,对定位出现异常情况的人员通报相应的司法所加强管理,做到社区矫正人员行踪清、情况明,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失控。
4、运用心理疏导,增强矫正效果。在完善传统的教育帮教措施基础上,创新思维,依托“省级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示范心理咨询室”,通过24名资深心理咨询师及网络聘请8位“心启点”社区义工团心理咨询师,以《卡特尔16PF个性因素测验》等系统为模本,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全面的心理咨询、测评活动。“心启点—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是该区首次将团体心理介入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的有益尝试。团体辅导通过自我介绍,参加团体趣味小游戏,提问答疑、相互交流、讨论、分享等方式,使社区矫正人员在愉快的活动中培养了团队精神,重塑了人生观。并通过解决社区矫正人员提出的心理问题,恢复其心理平衡、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增进身心健康,起到了良好的心理疏导作用。
严格执法,依法管理,不断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1、加强教育引导,提升矫正质量。一是不定期组织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尤其是涉毒类和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重点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邀请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队长、社区律师、普法讲师团为社区矫正人员讲授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二是组织区公、检、法相关部门对全区12个街司法所的重点矫正人员定期进行回访,了解矫正人员的生活、学习、工作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希望,并对他们提出的困难和问题逐一进行协调解决,增强教育改造的信心。三是组织各种公益活动正确引导其行为,如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各社区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引导他们树立集体观念、培养社会责任感。
2、依法审前调查,严格入口把关。向各司法所制定了下发《关于启用江汉区非监禁刑调查文书的通知》、《关于印发江汉区拟适用非监禁刑社会调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对调查的程序、参与人员的要求、评估意见书的格式、完成的时限做出了具体细致的规定,确保审前调查的真实、客观和准确性。近年来,收到社会调前调查函200余封,向委托单位出具200份审查调查报告,采信率高达95%以上。
3、严格奖惩制度,激励教育改造。严格规范社区矫正人员奖惩审批、考核,完善考核备案制度。围绕质量评估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实行“周计分、月考察、季鉴定、年考评”,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近年来,5名社区矫正人员获得减刑,50余人给予表扬奖励,2名社区矫正人员获得“省改造积极分子”称号,8名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获得“区优秀新人”称号;4名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处分,10名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采取收监执行。真正起到激励和震慑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改造的作用,树立法律权威。
4、加强就业帮扶,增强生存能力。为了让社区矫正人员尽快适应社会,增强社会生存能力,依托区技能培训基地对4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计算机基础技能和按摩、手工、裁剪,修理等技能知识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联合区人力资源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推介活动,推荐就业36余人次。借助“童家装卸搬运运输队”(新兴基地)、“送佳快递”公司两家过渡性安置基地,对16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过渡性安置,实现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有效监督教育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5、落实救济政策,合力排忧解难。积极落实社区矫正人群的救助政策,与民政局、街道建立沟通协作机制。2013年以来,帮助符合“低保”条件的3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办理“低保”。对“三无”人员以及生活特别困难的83名社区矫正人员给予了临时救助和重点帮扶,发放了价值5万余元的爱心卡。还对一名家庭特别困难的矫正人员送去5000元的慈善救助金。为6名重点对象解决了户口、子女入学、就业推荐,帮助办理住房补贴19人等问题。(作者系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