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委政法委
我国现有2.99亿未成年人,占总人口的22.4%。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也是影响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呈逐年攀升趋势,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武汉市青山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牵头推动,各综治成员单位齐抓共管,以教育、维权、矫治为主要内容,立足基层、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整体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阳光行动”,努力构建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体系,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一、青山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基本现状和成因分析
青山区是一个教育大区,全区总人口44.6万,其中,有未成年人6万余名(在校中小学生4万余名)。根据青山区司法实践实例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以下特点:
一是低龄段犯罪问题突出。16岁以下未成年犯罪人比例高达56.9%;二是闲散未成年人是犯罪高危群体,占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的75.9%;三是问题家庭是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要危险源。80%以上未成年犯罪人生活在家庭教育缺失或缺乏家庭温暖的“问题家庭”,监护人职责履行不到位。四是流动人口子女犯罪比例高,占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41.3%;五是共同犯罪情形多,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2%;六是犯罪类别以侵财型和暴力型犯罪为主。
分析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家庭环境因素。调查发现,监护人无原则溺爱、娇惯或极端粗暴两种不当管教方式容易造成青少年人格缺陷;家庭管理不到位,离异和单亲子女、流动人口子女、服刑人员的子女,因家庭教育功能不健全或丧失,潜伏着促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家长行为失范,父母不检点,不务正业等也会给青少年带来消极影响。二是教育环境因素。青少年法制教育薄弱,自护意识和能力较差,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青少年犯罪;一些学校盲目追求升学率,忽视对学生的道德、情操、个性的培养,致使部分学习较差、心理承受力较弱的学生在遭遇不公正待遇时厌学、逃学、辍学,过早踏入社会,一旦受到不法分子挑唆,就会误入歧途。三是社会环境因素。不良思潮的侵袭,不良文化的刺激,校园环境管理的薄弱等,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
二、青山区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法
1、从净化校园法制环境入手,打造“阳光校园”。一是开展“两校一警”工作。区综治办牵头,区公、检、法、司及城管等部门为全区54所中小学及幼儿园“一对一”配备法制副校长、城管副校长和公安民警,通过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防范校园治安隐患,还学校一方净土。积极开展校园周边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对黑网吧、不健康图书、社会不良人员打击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二是开展“阳光校园.牵手”活动。区检察院在辖区高校招募并系统培训了43名大学生志愿者,与在校涉罪未成年人“一对一”结对帮教,帮助、挽救青少年罪犯。三是开办校园“家长课堂”。区教育局牵头,在全区建立近50个家长学校,开办高端“家长讲堂”,定期举办家长学校“名家讲堂”,邀请北大、清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教育专家授课,引领家长“以德育子,科学育子”。今年已举办活动22场,6万余名家长受益。
2、从打造校外普法平台入手,开设“阳光课堂”。一是坚持开展普法夏令营活动。着眼于青少年寒暑假的普法教育,区普法办、各街道司法所坚持14年举办普法夏令营活动,通过开展法制宣传讲座、法律知识有奖竞猜、社区模拟法庭及法制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健康、安全、防护、维权等法制教育。二是打造社区法制教育阵地。在全区82个社区挂牌建立青少年法制学校和社区法律图书角,“一对一”配备社区律师,开设社区“阳光课堂”,对青少年及其家长进行普法教育。三是打造青少年活动空间。在红卫路、红钢城、青山镇、工人村等四个校园集中的街道打造虹蔚、虹帆、虹城、虹港青少年活动空间,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建立青少年思想道德阵地。
3、从打造法制宣传固有载体入手,开辟“阳光阵地”。一是打造一个法制宣传长廊。区综治办、普法办联合,投资6万余元,在青山区人流量密集的南干渠游园一侧建设了由118幅法制宣传展板组成,全长450米的青少年法制文化宣传长廊,通过漫画释法、以案释法形式集中宣传了交通安全、治安管理、禁毒、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打造一所法治文化示范学校。区普法办经过认真调研,选定在钢城19小建设法治文化示范学校,先后投资11万余元打造了法治文化走廊、法制宣教室、法治文化楼道、法律图书角等基础设施。三是编辑一册“法律意识养成读本”。利用暑期,组织教育局专业人士和学校教师,编辑了一册跨越小学6个年级,涵盖安全意识、维权意识、法律意识等多方面内容的学生读本,首批已编印2000册发放给学生,受到广大师生、家长的欢迎。
4、从打造青少年心理疏导平台入手,搭建“阳光连线”。一是开通“阳光连线”QQ群。区普法办从保护青少年及其家长隐私作为工作出发点,建立了“阳光连线”QQ群,建立了法官、检察官、律师、教育专家等帮教队伍,在QQ群中与青少年互动交流了140多个问题。群管理员还经常上传法制教育PPT及案例,资源共享,发挥了独特作用。二是搭建大墙内外“阳光连线”。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看守所开展“阳光连线”青少年改造工程,定期不定期安排心理矫治专家、教师赴监所开展心理辅导、课程辅导,组织“亲情会见”活动等,正面引导、教育涉罪未成年人。
5、从打造“问题”青少年社会帮教模式入手,构建“阳光门诊”。一是社区“法律门诊”把脉“走偏”少年。在钢花社区建立“123法律门诊”,对“学校管不到,家长管不了,社会未管到”的社会闲散青少年及辍学学生跟踪帮教。二是司法“专家门诊”挽救“歧途”涉罪青少年。区检察院、区法院坚持采取“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将未成年人案件的取保候审、不适用逮捕、不起诉等司法保护措施与教育矫治相结合,设置考验期,对“涉罪”青少年及其监护人共同实施教育,促其认罪悔罪,标本兼治。三是矫正机构“保健门诊”跟进帮教“折翅”青少年。社区矫正机构针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开展心理矫治,提供“一对一”帮扶教育,鼓励、帮助其参加技能培训,促其自力更生,为其指引新生之路,防止重新犯罪。
6、从打造青少年维权救济平台入手,开展“阳光救助”。一是提供法律援助。在全区农民工集中地青山镇街,建立了集法制宣传中心、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三位一体”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基地,就近为农民工子弟提供法律救济。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制度”,组建合适成年人队伍,为接受讯问、审判时监护人无法到场的未成年涉罪人代行监护人职责,切实保障其诉讼权利。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成功创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3个、省级4个、市级9个。“红卫维权”、“检察维权”享誉全国。二是提供民间救助。大力宣传“中国好人榜”——“助人为乐好人”董淑华的事迹,在社区组建“五老”志愿者服务队,开展“金晖志愿者网吧义务监督活动”,在每天下午4点半至6点半的“监护真空”时段开展网吧巡查,劝阻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三是提供社会基金救助。区妇联、团区委、区民政等部门积极开展救助,通过“希望工程”、“爱心超市”、“圆梦大学”基金救助活动,及时对生活陷于困境的青少年进行帮扶,防止其因经济困难等原因走访违法犯罪道路。近两年,全区累计资助300余人,提供救助资金30余万元。
三、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工作的对策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社会问题青年化、青年问题社会化的突出表现形式,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工作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家庭、社会、政府各部门等多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不可能一蹴而就。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少数政府部门重视不够,整体合力发挥不充分。少数部门单位将此项工作视为“软指标”,缺乏应有的重视。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缺乏深入研究,缺乏主动防范,从源头治理和长期作战思想等等。
二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制保障还不够健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但不少家庭,父母出于生计或自身人格不健全或离婚等原因,造成监护缺失或虐待、遗弃子女,但我国现行监护制度不完善,行政和司法缺乏有效的发现和干预机制。
三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机制还不健全。表现在两个方面:教育机制不健全。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和学校教育为主体的青少年教育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家长和教师的教育方式、教养态度和教育内容存在不当。社会监管机制缺位。执法监管部门监管不力等原因致使青少年游离于保护、规范和监控体系之外。
当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被提高到“培养造就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结合青山区工作实践,我们对构建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体系作如下思考:
1、做好顶层设计。一是应当确立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二是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借鉴国际社会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建立国家专门机构,统筹未成年人工作,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规划、有队伍、有考核、有问责,成为一项硬性的常规工作。三是应当构建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模式。侧重于边缘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预防,建立青少年心理咨询师队伍或发展专职社工队伍,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与矫治,帮助他们建立亲社会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确立乐观的生活态度,完善社会生存和发展方面的技能。
2、完善法制保障。一是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监护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份责任。应通过法律程序剥夺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人监护资格,向失职监护人“亮剑”。立法应明确并强化未成年人监护责任,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监督干预制度、监护权强制变更制度和国家监护制度。邻里、社区应当对家庭监护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二是增设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禁止性条款的罚则条款。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禁止性条款的情形,应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相衔接,增加明确的惩罚规定,强化监督落实。三是建立针对边缘青少年的专门的、规范的心理辅导与矫治系统。要特别关注未成年人中的特殊群体,尤其是留守、吸毒、父母服刑等经历的未成年人。
3、健全有效机制。一是构建以学校为主体的青少年素质教育体系,认真开展好荣辱观教育、法制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自我保护教育等,注重做好“问题”学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二是扶持家长学校建设。可明确妇联牵头、教育部门主抓,以学校家长学校为主渠道、社区家长学校为辅助的工作阵地格局,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三是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动态数据库系统,及时掌握并动态更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数据信息,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四是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理论研究体系建设,进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效途径的研究,提出预防对策,并形成全社会层面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