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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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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为民务实清廉 主动接受人民检验
2015-07-24 01:32:5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院长   赵 端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民、务实、清廉既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所应坚守的准则。作为武昌这座千年古城、首善之区法院的院长,深感肩上责任重大,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 以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群众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只有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才能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改造世界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法院应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工作主线,将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是否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将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做好群众工作不松懈、不走过场,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确保司法为民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准确把握群众司法需求。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使群众的司法需求发生深刻变化,特别在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变得多样化、个性化,法院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因此要以问题为导向,努力提供符合人民群众要求和期待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切实体会到司法的便捷、关怀和温暖。
    积极畅通司法便民渠道。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服务流程、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为群众提供综合性的“一站式”服务。建立邮寄立案、节假日预约立案、残疾人上门立案等制度,满足群众立案诉求。以轻微刑事案件快审快结机制试点改革、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快审运行机制综合试点改革为契机,探索提高审判质效新路径。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媒体记者、基层组织的联络沟通,开门纳谏、广聚民智、主动接受监督,敢于直面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注重民生案件审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居民住房、物业纠纷、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等案件,优先立案、便捷审理、高效执行。坚持把审判职能向社区、企业、学校等地方延伸,开展巡回审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一律实施司法救助,诉讼费当减则减、当缓则缓、当免则免,切实保障当事人打的起官司。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融入到法院的每项工作中,需要突出司法的大众化色彩,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加司法、更直接地监督司法,确保司法永远不偏离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轨道。人民法院必须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履行好各项审判职能,在保障人权、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助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防止公权力滥用、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规范执行行为,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并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对接,强调依法强制执行工作,加大对诚信行为的保护力度和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积极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接访处访渠道,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纳入法制轨道,积极探索诉访分离,对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依法实施终结。在司法过程中广泛深入群众,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个案中的公平正义,进而增强群众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的信心和信念。
  
    二、 以求真务实作为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
  
    思想上要踏实。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共产党员的责任与使命,端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意识,通过思想的升华促进行动的自觉,以认识的深化推动作风的转变。大力弘扬务实精神,真正将党和人民的利益当成至高利益,将维护好,实现好群众利益落实在“实”字上,从实处着眼、用实干考量、用实绩说话。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是扎扎实实完成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
    作风上要务实。求真务实,作风是关键,要努力做到“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作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讲实话就是要敢讲真话,敢于直面和揭露问题,不掩盖矛盾;出实招就是要从客观实际和群众利益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办实事就是要以踏实的态度工作,通过实干出实绩、大胆突破,勇于创新;务实效就是要注重实际效果和提高办事效率。要在办实事、求实效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在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世情、国情、党情都在不断发展变化,司法改革也必然带来司法系统内部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作为领导干部,更要有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敢于正视矛盾和问题,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改进工作,站在新的起点,谋求新的发展。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院干警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把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注重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针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抓紧建章立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
    工作要要扎实。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坚持公正司法,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路径,没有公正司法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更谈不上司法为民。法院应当遵循司法的基本规律,严守职能的边界,立足于审判,以优质的服务减民负,以快捷的审理解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民利。要立足提升办案质效,督促每一个部门、每一名法官,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细致对待,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审限关和法律文书制作关,尽最大努力减少瑕疵、防范冤假错案,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能经得起时间、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三、 以清正廉洁作为法院工作的基本操守。
  
    坚定信念。习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因此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位,铸牢“魂”、补好“钙”,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努力提升思想境界。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严明纪律。作为领导干部,要坚守廉洁司法底线,要敬畏法律、敬畏权力,犹如头顶“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保持危机意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坚持讲党性、讲原则,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队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慎友。要立足增进群众感情,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把群众观念、群众感情、群众路线作为防范“四风”问题的钢铁防线。要按照习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实实在在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坚持防微杜渐,要求全体干警算好几本账: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自由账,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敢于担当。“顺境逆境看襟度,大事难事看担当”,作为武昌区法院党组成员,要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深刻认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深化作风建设,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做到四个“从严”,即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促使干警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对于不符合廉政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和纠正,不偏袒、不纵容,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纠正“四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带好队伍,争做廉政勤政的表率,通过自身一言一行给身边干警做好示范。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须一以贯之,善始善终,它的丰富内涵仍有待进一步探索,但言有尽,行无疆,将秉承该精神积极投入到今后工作中,不辜负人民寄予的重托,以扎实的工作接受人民的检验!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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