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01:32:4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张 安 徐贵钗
宣传工作是基层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政法工作业绩、宣扬政法工作主题,弘扬政法队伍形象、推动政法机关履职尽责的有力武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政法机关的宣传工作不尽人意。笔者结合自身的实践,就基层政法机关的宣传工作谈谈自己的一点体会。
一、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些基层政法机关在开展宣传工作时,常常出现时效不强、水平不高、力度不大、效果不好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宣传意识淡薄。基层政法工作是否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宣传、个案宣传、队伍宣传。但是,由于受“业务本位”思想的影响,一些基层政法干警甚至机关负责人认为宣传工作只是办案工作的“副产品”和“衍生物”,往往有“重办案轻宣传”的思想,认为宣传工作是一种很“虚”的工作,只要把业务工作做好就行。
二是宣传力量不强。一方面,基层政法机关的工作任务普遍较重,导致机关的主要宣传力量往往集中在少数干警身上,而且很少有专职宣传人员。另一方面,宣传工作人员往往未受过系统的培训或学习,自身写作水平有待提高,一旦遇到大型宣传报道及调研任务,往往力不从心。
三是宣传形式单一。基层政法机关的宣传大多集中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上,常常停留在就事论事的现象报道。而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广镜头的立体性、深刻性的专题宣传,如专题报道和巡回宣传等,因时间、空间、资金等限制难以形成规模,致使基层政法业务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不能被社会各界及时、全面、广泛的了解。
二、加强宣传工作的途径
针对以上原因,笔者认为可采取下列措施来强化基层政法机关的宣传工作,提升宣传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重点扶持。首先,要从领导力度上予以倾斜。要把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的重要性同等对待,甚至要因为其基础相对薄弱而对其予以更多重视,做到政策上倾斜、经费上保障、人员上照顾。其次,要强化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每一位干警都从思想上认识到宣传工作是展示业务工作的一个平台,是对外宣传队伍形象的一面镜子,也是政法工作文化建设的集中体现。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形成合力。要把宣传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年初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或每位干警,年终考核时把是否完成宣传任务作为评先表优的一个重要标准。要完善并严格落实宣传奖惩制度,有效激发干警的写作热情。此外,要在每个科室确定一名通讯员,形成宣传工作全员参与的合力,并定期通报各科室、各通讯员的工作完成情况,从而推动宣传工作稳步发展。
三是注重学习,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基层政法机关的宣传工作,人员是基础,素质是重点,培训是关键。要稳定和发展宣传队伍,多开展“传、帮、带”和“比、学、超”活动,营造学习型政法机关,让宣传工作这根“接力棒”一批一批地传下去。同时,要加强和提升宣传队伍素质,建立定期专题培训、参观学习制度,使基层政法宣传人员有良好的学习培训条件,保证其素质提升紧跟形势发展的步伐。
四是创新思路,拓宽渠道,深入基层。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各种现代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图、文、声、影并茂,增强宣传效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保持与宣传媒体的联络和沟通,搭建起信任、合作的沟通协调机制,为宣传工作疏通渠道。此外,基层政法机关的宣传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社区、进村组、进单位,深入到群众中去,与老百姓直接交谈,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来宣传基层政法工作,从而增强老百姓的法治观念,争取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他们对基层政法工作的认知。
五是关心爱护,积极支持,从优待警。作为基层政法机关的相关负责人,对专兼职宣传工作人员在政治上要多关心爱护,在工作上要多支持体谅,在生活上要多关注理解,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家庭困难,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同时,从事宣传工作的干警,要顾全大局,淡泊名利,提升能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基层政法机关的宣传工作尽心尽力、添砖加瓦。
(云梦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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