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01:32:2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巴东县政法委副书记 李宗泉
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式的革命,也对依规治党提出了更高要求。纪律和法律是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遵守的,党员干部既要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做法治型干部,也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做从严治党的表率。笔者从纪律与法律各自的内涵、作用,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作分析和探讨。
一、纪律与法律的内涵
1、党的纪律。纪律,是社会组织为了保证其存在和发展并实现其目标,要求其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人类社会特别是现代社会中的各类社会组织,不管是学校、企业、社团,还是政党、政府、军队,都有自己的纪律,否则,这个社会组织就无法把自己的成员组织起来,更谈不上统一行动来实现其目标。《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章第37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从内容上看:我们党制定的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以及明文制定的有关制度、文件等,只要是用来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行为的规则,都应属于党的纪律。
从类别上看: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已经逐步形成了整套健全完善的纪律体系,大致可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宣传纪律、外事纪律等。这些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不折不扣地遵守和执行。
2、法律: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等。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二、纪律与法律的作用
1、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制度的基本表现形式,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全局性等制度的本质属性,主要对违反道德和纪律的不廉洁或腐败行为进行查处,通过适用党内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剥夺违纪者一定时期内党内任职甚至党员资格,促进全体党员道德品质的培育和自律机制的完善。充分发挥党纪的约束作用,对引领全社会守法护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纪律是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尺子,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
2、法律: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主要对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通过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乃至生命的剥夺,实现罚当其罪。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通过对犯罪的惩治,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具体来说:一是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二是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三是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四是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五是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三、纪律与法律的关系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治国理政的指南。党章要求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党纪与国法是统一于宪法之下的制度规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明确规定党在国家各项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党纪就是保障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有效抵御腐败风险,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党内法规。党纪与国法都是贯彻实施宪法的基本规范,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
党规和国法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
1、纪律和法律均是党的规矩。规矩,是古代用来校正方形、圆形的工具,引申用来比喻一定的标准、法度和习惯。从历史经验来看,规矩既包括法律、规约、训条等制度层面的内容,也包括传统、习俗、礼仪等文化层面的内容,是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我们党的规矩是什么呢?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纪律,也是十分重要的党内规矩。
2、党纪严于国法。国法是对公民的底线要求,而党规党纪则是对党员提出的更高的政治和道德要求。对于党员而言,其身份决定了不能等同于普通群众,不仅要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党章以及党规党纪所确立的理想信仰、政治准则、行为规范和道德约朿等,作为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高于国家法律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这一思想表述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通俗地说,同一件事,对普通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但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可能就不能为,否则就会被制止、被曝光、被处分。比如,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在法律条文中并没有被禁止。但是,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它就是违规违纪行为,这正是党纪与国法的区别所在。
党纪严于国法,并不是说党纪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相反,党纪是限制在党内的,适用范围要小。如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就充分体现了党纪国法的辩证关系。一般而言,处理程序有两个阶段:党内处理和司法程序。虽然大多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还有的仅是受到党纪处理,其原因就在于他们还未达到违法的标准。所以,有些人受党纪处分不受国法处理。而那些既受党纪处分又受国法处理的人,其行为触犯了社会中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法律。这种情况下,在适用党纪之后,必须还要适用国家法律,才能实现罚当其罪。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法是对党纪惩治功能的有力强化。
只有充分发挥党纪的先导、核心和主体作用,才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正确有效地适用法律,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
3、党纪要挺在国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在法律底线之前架起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纯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纪”在“法”前。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必须把纪律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否则,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就无从谈起。
监督执纪问责成为常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就是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违纪干部的行为,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就是在法律实施的前面设置一道屏障,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应率先于法律作出反应,使其“破纪”之初就付出代价。这就要求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维惯性,防止和纠正只查办大案要案、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倾向。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片面追求案值大小,着眼于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尽快作出党纪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要通过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红线,防止更多的人由违纪跌入腐败深渊。这既是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
(巴东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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