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01:32:2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巴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吴以忠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深刻阐述了领导干部修身为人、从政做官、谋事创业的核心要义。毫无疑问,“三严三实”也是对新时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对于我们政法队伍而言更是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和行为坐标,全体政法干部,定当深刻领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躬身实践,争做“三严三实”的表率。
一、政法队伍存在的问题要求践行“三严三实”
当前,我们政法队伍中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理想信念动摇,是非混淆、作风庸俗、格调低下的现象;有些人不重修身重养生,不重学习重娱乐;有的干部滥用职权,搞权利寻租,办“人情案”“金钱案”;更有甚者利欲重心,胆大妄为,雁过拨毛;也有些干部浑浑噩噩、庸庸碌碌,不敢啃“硬骨头”,年复一年,单位面貌涛声依旧。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违背了党的宗旨,伤害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也影响了本地法治建设的步伐。因此,政法队伍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特殊实际,切实纠正不严不实的工作问题,努力提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服务群众的热情。“三严三实”就是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不虚不空不假,坚持正确理想信念,始终牢记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始终践行清廉为官、为官有为的工作理念。要在工作中严格要求、提高标准,不折不扣地解决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要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精神落实上级政策部署,对于各项政策措施严格贯彻执行,提高执法能力,加快办事效率,要怀着敬畏之心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滥用权力、不渎职失职,运用手中的权利为民造福。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欲而及于祸。”如今,有一些政法干部把法治作为一种实用工具,有选择地运用法律。当需要用法律手段打击、整治社会上的违法行为时,就积极运用法律;当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时,就对法律有抵触情绪。我们一定要用法治的思维摒弃这些陋习糟粕,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同时也树立良好的政法形象。
二、政法队伍工作特殊性要求升级“三严三实”
政法系统是社会的正义象征,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形象代言人,其作风如何,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关系着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党风政风民风,所以政法党员干部在掌握和运用“三严三实”的精神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我们只有时刻更加严格地约束自身言行,保持清醒,勤于修身,才能始终管住自己,把住小节,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对得起人民”。
一是忠为魂,修身先修本。立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政法队伍欲立身,最根本的是要讲政治,我们是党和人民的队伍,要把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对人民的热情服务作为政法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要把执法为公、用权为民作为政法队伍的政治品格,要带头重学习,补精神之钙,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二是以公为先,用权显公义。严以用权,对政法系统而言更看重的是公平正义、惩恶扬善。我们要自觉践行公道正派的核心价值观,对外不徇私、对内不护短,以公心换民意,树立“正义之师”良好形象。要严格按“两严”、“守讲树”的要求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以正为本,律己当更严。正人先正已,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执法部门,没有良好的个人形象、过硬的执法素养和严苛的规矩意识,在履行职责中肯定不足以服众,不仅影响工作更关乎政法权威。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以“律’字当先,始终坚持自律、他律、互律相结合,坚持做到律内办事、律成自觉。四是实事求是,谋事要务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政法工作,自觉尊重社会发发展规律,在法度的范围内结合工作实情,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去想问题、作决策,做到“上接法气,下接地气”,坚决杜绝为保眼前安宁而违法执法、盲目施法。五是真抓实干,创业为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培养“功成不必在我”的气度,坚定不移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维护公共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创建平安社会。坚持办实事、讲效率,用活老方法、用好新点子,切实解决百姓生活中的“老大难”“硬骨头”,用抓铁留痕的韧劲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六是求真务实,做人更老实。“大人不华,君子务实”,我们政法工作者要坚持以实为行,凭实立信,做老实人,办老实事。不比不靠、爱岗敬业、甘为人先、任劳任怨,既脚踏实地又仰望星空,始终保持政法队伍的职业操守和政治本色。
三、政法系统推动“三严三实”工作的有效举措
三严三实的最终目标是要让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做到“不敢”、“不能”和“不想”,但真正要让其成为政治常态和工作常律,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要想走的扎实、走得有效,我们就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三严三实”活动的要求,及时启动、延伸触角,将教育实践活动融入到政法队伍的经常性学习之中,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组织实施,让政法干部绷紧“不能”的弦,形成“不想”的自觉风气。
(一)高标准开展学习研讨。突出抓好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大力开展党性教育、准则教育、情操教育、底线教育。政法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一定要率先垂范,结合自身工作给同志们上好党课,要具有针对性和可参照性,结合州委号召向政法系统官政等同志学习的倡议和本县反腐倡廉专题警示教育内容,深入组织专题学习研讨,还可以邀请基层干部、社会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参与,让学习接地气、案例点到人、措施得监督,也在学习中让基层干部群众的声音来震撼广大机关政法干部的心灵。
(二)高标准开展对照检查。学习是基础,在学习的同时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和生活,进行深入剖析,坚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才是我们的思想教育之根本。我们要用好我们之前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的经验,严格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我们要在对照检查期间大力开展“换位沉底”活动,领导干部自备行李到边远乡村,机关干部下基层,要通过活动体验我们政法系统现在存在的“机关人闲反苦声一片,基层忙乱只哑口无言”、体验基层工作之苦、办案流程不畅、群众办事不易,倒查“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要在问题中抓好正反两面典型,做到问题与人见面、与事接茬,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让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开展起来。
(三)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在我们用心搞学习、流汗找问题之余,一定要把列出的问题清单抓“实”,这个“实”要求实在、及时,用流血去疴的态势根治系统运转的“病瘤”。各单位纪检督查部门一定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情况要严厉问责,要在整改的过程中建立健全政法队伍建设的相关制度,使我们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可监督性、可长效性。通过整改,强化政法系统的刚性约束力,真正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同时健全基层政法队伍建设保障机制,让基层的信心提起来、干劲高起来,努力使“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成果得到各级的认可,得到群众满意的实效。
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三严三实”是衡量为人为政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党性原则和执政能力的具体标尺。政法部门只有将“三严三实”精神融入到为人民服务行动中,才能复杂的环境中坚守本心,不辜负党和国家的希望,百姓的期望。我们要时刻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巴东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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