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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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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巴东建设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5-07-24 01:32:2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巴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吴以忠

    法治巴东建设起步早、起点高、基础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放到建设“实力巴东、活力巴东、魅力巴东”的战略布局和“一城两翼”城镇发展布局中去谋划和推动,2011年制定出台了《法治巴东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县法治化进程显著加快,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领域的工作均取得新成效,为全面推进法治巴东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法治巴东建设现状
   
    (一)法治建设工作逐步规范。自法治巴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巴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有人管事、有章理事,并坚持把法治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层民主正在逐步步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二)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推行阳光政务,充分运用网络、公开栏、新闻媒体等载体,以长江巴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为重要平台,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在县行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50个办事窗口,将35个职能部门涉及23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在县政府门户网上推进财政专项资金、财政预算、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价格和收费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同时,还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2012年开始分期分批在村和社区建立“农民办事不出村”网络化平台,把一些行政许可事项直接下放到村和社区,委托村和社区申请办理,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县直各部门和乡镇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报刊等载体向全社会公布,广泛征集意见,有效集中群众智慧,防范决策风险。近年来,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司法公开公正逐步推进。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建立法院门户网站,搭建起审判、执行信息公开新平台,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规定,聘请人民陪审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建立起检察机关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打造执法为民一线平台,建立起畅通的群众诉求反映和收集机制,制作业务受理流程图,打造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做好同群众的互动交流。
   (四)“六五”普法教育深入开展。在“六五”普法教育中,全县围绕综治信访、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纪念日等,积极开展林权改革、村“两委”换届选举、移民搬迁、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港口码头整治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把普法宣传融入到信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增强普法宣传的渗透力和实效性;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强化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借助全县“三万”活动、大型活动、重大节假日、法制宣传日等平台,组织全县开展“一月一法”法治宣传活动。目前,全县“六五”普法工作已经完成了总体规划任务。同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新形式,特别是在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治局”、“依法治校”等试点,为推进依法治理树立了典型。
    (五)法律服务发挥了良好效果。全县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主动发挥保障民生,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职能作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法治惠民”的理念,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活动。仅2015年上半年,全县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6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386件,接待法律咨询977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98万元。2014年5月建立了县法律顾问团制度。截止目前,我县有11个党群部门、27个政府部门、20个事业单位、3个国有企业、39个非公经济组织、12个乡镇和所属的村(社区)与湖北楚峡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一年来,湖北楚峡律师事务组建的律师顾问团,主动参与信访接待、招商引资洽谈、征地拆迁、农民工维权、行政诉讼和民商事案件等重点领域,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两服务”,积极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个人诉求提供服务。共办理刑事案件35件,民商案件145件,行政案件21件,提供法律咨询712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0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5件,提供法律援助23件。

    二、法治巴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有待提高。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巴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法治巴东建设是软指标,与经济发展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没有把法治巴东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目标,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表现为个别基层单位安排部署工作仅仅依靠发个文、开个会,流于形式;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干工作时一味听从领导指示、不依法甄别正误,或者特权思想严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知法犯法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缺乏,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欠缺,出台规范性文件时没有严格地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面前不民主、利益面前偏亲重友、财务管理混乱、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官本位思想和人治意识没有得到有效根除。
    (二)机构有待完善。一是法治监督工作,主要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检察机关负责;二是依法行政工作,主要由政府法制办在抓;三是法制宣传工作,由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在抓;四是法治建设工作,由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抓。由于多个部门和机构并存,加之国家层面没有顶层设计,使法治建设工作难以一体推动,形成合力,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格局。同时,绝大多数基层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虽设而不健全、无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挂靠其他办公室的较多,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着有事无人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快速提升。
    (三)司法公信力不高。少数执法工作人员,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时有发生。一些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忽视行政权力的规范运作;有的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缺乏交流沟通,野蛮执法,造成互相戒备排斥,甚至对立、对抗;有的执法者“一棍子打死”的硬性执法方式难以改变,给市场主体培育、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障碍;有的执法办案人员执法水平不高,面对复杂情况,或是束手无策、或是定性不准、处罚失当;有些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到执法活动中来,甚至吃、拿、卡、要,收受好处;有的案件受人情干预时有发生;有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为了追求利益,缺乏良知和道德,造成人们怕请律师、请不起律师;在司法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六难三案”现象还没彻底根除。
    (四)普法深度不够。部分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听听讲座、做做试卷,普法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制专栏不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节目有待于进一步挖掘,部门法的宣传形式上大多也只是“摆个摊,发张单”,开展一些简单的法律咨询活动。流动人口、企业职工、社会弱势群体、农村偏远地方成为普法的难点甚至“盲区”。
    (五)法治环境欠优。一是受亲情、师生情、同学情、同志情等干扰,有的人犯罪了、违法了,不是从法律的角度认识到严重性,而是千方百计地来找关系,甚至不惜动用财力“拉关系、走后门”亲近权力,寻求庇护,认为人治凌驾于法治之上,法治还有极长的路要走;二是基层信访维稳的压力大,依法维稳难。有的领导干部“花钱买平安”,产生“破窗效应”,导致缠访闹访时有发生;有的人明知政府维稳压力大,信访不信法,本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形成恶性循环,败坏社会风气。

    三、在“十三五”规划中推进法治巴东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抓统筹,依托着力点。法治巴东建设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巴东的有效实施,其根本目的是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一要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法治建设。实践证明,招商引资也好,服务企业发展也好,为老百姓办事也好,最迫切需要的是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今后,要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治本之策,在打造良好法治环境上下更多的功夫、花更多的力气,真正营造一个有利于投资兴业、有利于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
    二要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是最先进的社会治理方式。要着眼依法治县,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矛盾预警、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多元化的矛盾预防解决机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三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法治建设。抓法治建设,落脚点就是要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法治建设的好处,让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要将解决老百姓衣、食、住、行等民生问题上升到法治层面,纳入法治轨道。近年来,全国尽管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校车营运、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但这些领域还是经常出现一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法治建设没有跟上,有些监管人员和从业者的法治意识还不强,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
   (二)抓机制,强化关键点。法治巴东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牢固树立抓法治建设就是抓科学发展、就是抓社会和谐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法治巴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法治领导机构,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法治建设是党委统揽的一项重要工作,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将现在从事与法治建设工作相关的机构的职能整合或重新调整,明确领导职数和确定一定数量地专职工作人员编制,确保充足的人员来专门推动全县的大法治建设工作,避免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应建立法治科室,明确分管领导,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法治巴东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只有抓住了“关键少数”,才会真正抓住了法治巴东建设的“牛鼻子”。只有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才能以上带下,带动全县法治建设。因此,要通过考评传导压力,形成倒逼机制,切实增强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考评对象上,主要为科级领导班子、科级实职干部、拟提拔的科级干部。重点在党政一把手和拟提拔的科级干部。在考评内容上,不求面面俱到,每年围绕县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围绕全社会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考核党政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看发挥法治引领的落实是否到位;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或执行重大决策时坚持法治原则、遵守法律程序的情况,看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落实是否到位;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情况,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是否到位等。在考评形式上,法治建设实行单独考核,没有必要在其他考评中设置指标和分值。强化过程考核,加大平时考核力度,突出问题导向,将述法常态化。在结果运用上,建立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实绩工作档案,把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导致滥用,容易滋生腐败。促进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必须加强法治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把干部决策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的行使作为监督的重点,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让更多的“眼睛”盯住干部、监督权力,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对于干部的各类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用法律追究确保法律执行。
    四是完善保障机制。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抓重点,找准切入点。全面推进法治巴东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要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选准突破口,抓好阶段重点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
    一要抓法治文化,提升法治素养。要把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县人民的法治素养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抓实。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创建,要在巩固成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守法家庭、法治村(居)、法治乡镇、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在创建活动中立足自身实际,扩大群众参与,增强工作实效,力求通过法治创建让公共权力得到更有效的规范,让公民权利得到更有效的保障,让法治建设取得更广泛更深入的成效。
    二要抓依法公开,提高公信力。要将法治巴东建设的重头戏定位在推进公开上动真格、下功夫。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在方式上,要更加注重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建立更多有利于群众监督的窗口和平台。
    三是抓拓展服务,扩大援助范围。落实好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律师应有作用。积极引导县城律师事务所以“结对子”和建立法律服务诊所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农村法律资源不足的问题。同时,依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
    四要抓集中整治,整改突出问题。紧紧抓住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的人和事不放,坚持把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作为法治建设的助推器。
    善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凡是明确有法律渠道和主管部门的诉求,都不应作为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实现信访工作理性回归。在信访接待窗口增设法律咨询服务,向群众宣传政策法律,告知其选择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在畅通信访出口上,要把误导进入信访渠道的上访人,通过教育引导、法律告知引导其退出信访渠道,选择法律途径解决诉求。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对经复查,司法机关裁判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并已经向申诉人答复的,上级机关不再作为信访案件交办。对无理取闹、甚至采取过激行为缠访闹访等无视法律权威的违法上访行为,要用法律方式依法处理,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务求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管理执法队伍,对有失公平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架起带电的高压线。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严肃整顿律师队伍,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执业信用档案,对有违规定的执业行为重拳整治。

(巴东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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