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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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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检察形象建设 提升执法公信力
2015-07-24 01:32:1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 钟炳辉

    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是关系到检察工作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检察机关形象,是指检察机关在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乃至社会各界心目中的总体评价和基本评价。检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形象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的执法公信力。

    一、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自身廉洁执法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警的头脑,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和办案纪律,严守党的政治规矩,确保检察队伍是一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素质精良的队伍。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通过专项教育和整顿,摒弃陈旧观念,克服执法陋习,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铭记于心,付诸于行。正确看待和处理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和安全等六个方面的重大关系,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效果的“三个有机统一”。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干警的廉政执法和遵纪守法意识,促使每一位干警远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逐步完善检察人员廉洁从检制度,廉政谈话以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约束干警执法行为的约束机制,从而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自觉接受监督,促使队伍公正执法。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同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交办事项,积极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继续全面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发挥监督的刚性作用,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二、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公众形象,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一)加强检察接待窗口建设。要按照要求在办公大楼一楼设置标准的来访接待室、候谈室、检察长约访室等,安装大屏幕电子显示屏,不断更新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检务公开内容等;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受理接待中心职能,控申接待窗口与主要办案部门电脑联网,随时掌握案件立案、批捕、起诉等基础信息,为来访者提供便利。
    (二)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首办责任制,对本院管辖的首次涉检信访案件都应当明确受理、移送、办理、反馈等环节的具体责任,落实到部门和承办人,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提高就地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办理不力、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领导包案制,对重信重访、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坚持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加强办理工作。
    (三)建立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重大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捕快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和快速审查处理机制,加强教育、感化、挽救。建立侦监、公诉部门案件信息共享制度,共同研究解决诉讼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快办案进度,优化侦、捕、诉协作机制,对疑难。
    
    三、着力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体现执法为民宗旨
    
    (一)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安全的刑事犯罪。特别是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毒品、赌博、抢劫、盗窃等各种刑事犯罪,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及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依法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就业就学、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要予以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要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促进司法公正。要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执行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徇私枉法”等问题,增强监督实效。要坚持以民行抗诉为主线,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支持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依法纠正显失公平的判决,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着力打造亲民形象,深入推进群众工作
    
    (一)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强化干警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人民群众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要从内心深处打牢维护人民利益的思想根基,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强化干警的“群众意识”,树立群众利益观念,深入开展群众观念再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摆正与群众的关系,真正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深入查找和剖析检察人员群众观念淡薄的各种表现,坚决纠正解决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与群众打交道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以权谋私、违法办案等突出问题。
    (二)切实提高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群众工作方法和工作能力作为干警教育培训的必备内容。定期邀请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协调处理纠纷能力强的人员给干警讲授与群众打交道、处理群众矛盾的技巧与方法,使每名干警做到懂群众需求、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等“四懂四会”作为基本功,着力练就做群众工作的硬功夫。
    (三)深入基层听民意排民忧解民难。结合主题实践教育活动,采取和创新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日、宣传周等活动,组织检察人员主动深入街道、企业、社区、乡村,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在对口联系村常设新农村工作队,开展党员结对扶贫,为结对户解难事、办实事。
    (四)将群众工作纳入执法办案考核体系。将群众工作纳入干警执法办案的考核体系,并将其作为干警平时考核、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这对于提高干警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群众工作能力的提升具有保障意义。把群众工作纳入到执法办案的考核体系中并赋予一定的分值,根据等级分别对应相应的奖惩措施。
    
    五、着力深化检务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一)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向社会公开有关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的法律、立法解释,强制措施和办案、羁押期限、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的规定,检察工作纪律,检察工作程序、国家刑事赔偿制度等内容。大力推广电子检务,设置电子显示大屏幕、自动触摸屏,在检察外网上开通“检务公开”、网上举报专栏,便于社会各界和公众查询,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建立听证制度和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对拟不起诉的刑事案件、不提请抗诉的民行申诉案件、重大疑难信访信件,实行公开听证和审查,增强检察文书的说理性,充分阐明处理的过程、事实、理由和根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坚持“检察开放日”制度。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拉近检民距离,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亲和力和透明度。
    (四)加强新时期检察宣传工作。要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检察院工作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积极宣传群众关心的话题、检察机关的先进典型,凝聚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正能量。要重视舆情应对,及时消除舆论误判误读,最大限度压缩炒作空间,严防负面舆情扩散蔓延。要积极适应新媒体影响力越来越扩大的形势,着力抓好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效率和检察宣传效果。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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