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作为宜昌市三个三峡库区县之一,因“环邑皆山,县治兴起于群山之中”而得名,全县地貌结构呈现出“八分半山一分田”的特点。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念背景之下,如何因地制宜结合兴山县山多田少的特点的开展“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工作需要进一步探索。自从检察机关逐步构建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轮驱动”的检察新模式,其社会治理效能和深度进一步发掘。在此立意之下,本文从“‘两山’理念实践的现状、成效”“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问题和对策”四个方面对如何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为兴山县打造全省“两山”转化样板提供司法保障进行探索研究。
一、“两山”理念的实践现状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考察调研时首次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历时18年的发展,如今的“两山”理念内涵不断丰富和完善,其辩证的发展观和系统的生态观已经成为地方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重要理论支撑和观念引导。
(一)国内发展模式及典型案例
自 2017 年以来,全国共计建设6 批次187 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乡镇、村或小流域、小功能区为单元的基地呈现出“小而美”的鲜明特点,此类创新实践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参考借鉴。
2022 年 11 月 20 日,“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路径与实现机制论坛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昌年会上举办。会议总结出的四个转化模式,即对地方生态环境进行划分,分为生态安全屏障地区、生态环境本底较差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生态环境本底好、特色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以及生态环境优良、资源丰富、区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能力较强的地区四种类型。针对上述四种地区划分确定四种转化模式,一是“守绿换金”,即通过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生态管护员等保护手段实现“两山”转化;二是“添绿增金”,即通过复绿、增绿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不断夯实绿色根基实现“两山”转化;三是“点绿成金”,即以发展“生态+”产业和打造生态品牌为主要抓手,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通过将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实现“两山”转化;四是“借绿生金”,即以建立绿色资本市场、发展绿色金融为主要路径和突破口实现“两山”转化。这四种转化模式基本囊括了我国目前各地生态环境的现状,具有相当的普适性。
以湖州市为例。作为“两山”理念发源地,其绿色矿山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湖州市作为华东地区最大的建筑石料生产基地和重要的优质水泥生产基地,境内含有丰富的非金属矿产资源。在“两山”理念的引导下,通过试点探索、巩固提升、全域推进、“两山融合”数个阶段的发展,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湖州市鼓励绿色矿山创建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并率先在全国发布了《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3305/T40-2017)》地方标准。在理念引导、政府主导、标准指导之下,湖州市走出了独具地方特色的矿山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新道路,矿产行业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兴山县的“两山”治理实践及成效。
长江流域是一个以河流为载体的复合生态体系,是继青藏高原三江源地区之后我国第二道生态安全屏障,在我国生态安全格局中占据重要位置,其提供的生态基础和物质条件关系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兴山县作为宜昌市三个三峡库区县之一,是三峡库区水土中保持功能区,承担着守护长江和神农架国家公园的重要生态使命,兴山县近年来努力践行“两山”理念,深入推进“两地两县”建设(昭君文化旅游目的地、大三峡大神农架生态旅游集散地、全省飞地经济发展示范县和山区生态经济强县),实施“小县大城”战略,打通“两山”有效转化的通道。
2022年,兴山县党委政府依托发展现状,进一步围绕“两山”理念提出了“六争创、六中心”发展目标。近年来,结合兴山县政府工作报告可以看出,兴山县在践行“两山”理念、推动“两山”转化方面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1.山上山下融合发展。近年来,兴山县森林覆盖率从79.32%提升至80%以上,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连续五年位居宜昌市第一,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获评“中国天然氧吧”。这为兴山县大力发展文旅康养产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坚持“龙头引领、全域联动、重点攻坚”总体思路,在充分发挥高岚旅游度假区和昭君村景区的“头雁效应”基础之上,加之山上高海拔地区建设文旅康养度假目的地和山下香溪河谷建设以昭君文化为核心的旅游观光目的地,辅以8个乡镇立足自身优势,打造的双泉寨、水月时光、岩上茶居等“网红景点”,已经形成“山上康养度假”与“山下旅游观光”的联动发展格局。
2.县内县外协同共进。“飞地经济”一直是兴山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兴山县一方面在宜昌、宜都园区重点布局磷硅、微电子、有机硅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另一方面强化区域合作发展“飞地旅游”,加强与神农架、秭归、保康、五峰、夷陵区等地旅游资源联动开发,将昭君故里同神农架国家公园、屈原故里、长江三峡等资源进行有效串联,形成区域旅游联动发展态势。
3.山水生态修复统筹推进。兴山县始终秉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大力实施绿色小水电、绿色码头、绿色矿山等生态修复项目,其中以香溪河流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为重中之重。近年来,通过禁、转、改、退等方式,关停4座水电站,将6座电站转型为供水或景观瀑布,对76座水电站实施生态流量泄放,建设27座生态堰坝,破解小水电生态环境影响,成为全国首个国际小水电绿色发展示范基地。同时兴山县作为矿产资源大县,例如:磷矿储量4.6亿吨,是全国三大基地之一;优质大鳞片石墨储量1亿吨,是中南地区唯一的鳞片石墨大矿;花岗岩储量52亿立方米,是全国14个重点石材出口基地。兴山被纳入全国第一批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
二、新时代检察机关“两山”理念的实践与成效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加,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迫切性日益凸显。因此,环境保护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是应有之义。而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随着党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检察机关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的“四大检察”全方位法律监督格局。在此背景之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理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也应运而生,这标志着检察机关同时兼具“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的代表”的双重身份身份,在生态环保、社会治理方面需要承担着更大的责任。检察机关介入生态环境治理扩张了检察权能,丰富和完善检察权的外延,反应不同时代对检察“产品”不同需求。检察机关通过回应社会大众对绿色可持续生态环境的需求,并以此作为检察工作新的着力点和增长点,探索和完善检察机关参与环境治理机制,在环境治理的司法供给侧回应时代需求,服务公共利益。
(一)新时代检察机关生态检察权保障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
生态检察权,“是指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充分行使国家赋予的法律监督权”[]。生态检察实际上是“四大检察”职能中涉及生态环保的集合,但从检察实践来看,大多集中在刑事和公益诉讼两大职能中,特别是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实施以来表现的尤为突出。聚焦检察机关的生态检察权的实践主要取得了以下进展:
1.检察机关作为更加主动。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持续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动衔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39.5万件,年均上升12.5%。[]保护我国两条母亲河,围绕服务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的高质量发展分别制定10项检察举措、18项检察举措。西藏、青海等6省区检察机关合力保护雪域高原;山东、广西、海南等地检察机关“守护海洋”专项监督;辽宁、吉林、黑龙江检察机关持续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专项监督。
2.法律监督职能发挥更加充分。近年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环境保护的工作意见,积极探索构建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如贵州的“职能整合+专项行动”,湖北的“高点定位+大小专项发力”,四川的“专门机构+协作配合”,福建的“专业化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等工作模式。这都有力的拓展了检察职能融入生态环境治理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3.监督视角更加全面。全国检察机关立足开展专项活动,重点从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深入挖掘。在“两山”理念和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依托“三大攻坚战”“公益诉讼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行动。各地方检察机关先后出台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最高检察院的部署,围绕两个专项,重点查办污染土壤、破坏湿地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视野,部分地方检察机关还开展了特色农产品品牌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如宜昌市五峰县检察院开展的保护五峰茶品牌公益诉讼案,实现茶品牌、茶市场、茶文化一体化保护。
(二)兴山县人民检察院的“两山”理念实践。
作为鄂西山区县和三峡库区县,兴山积极探索“两山”理念转化路径,做好“山”“水”文章,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融合共进,奋力打造全省“两山”转化样板,争当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排头兵。近年来,兴山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绿色发展大局,运用新发展理念,加强与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联动,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在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基础上,促进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保护,为“和美兴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1.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以点带面突破。在依法打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兴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刑事+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行为人通过补植增绿、增殖放流、赔偿损失等多元化方式修复生态,将对生态环境资源破坏的损失降至最低,保护兴山县生态环境的稳定。如兴山县检察院办理的罗某兵、罗某虎非法捕捞水产品,彭某盗伐林木案中,该院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考虑到其对破坏的生态环境未进行修复,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客观现实,以认罪认罚释法说理引导被告人积极开展补植复绿、赔偿损失等相关工作,通过法院判令被告人支付生态修复金5.1万元,补植复绿124颗红叶石楠,并确保次年验收成活率达到100%,有效修复了流域内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
2.以系统观念推动“两山”转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要求,将系统管理融入办案全过程,为兴山县打造全省“两山”转化样板提供司法保障。如:兴山县检察院办理的兴山该县古夫至南阳公路建设(马麦隧道)项目建设临时用地超期未复垦复绿以及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情形,及时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清运垃圾并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复绿。截止目前,复垦复绿土地共计14.748亩(其中耕地2.769亩、园地8.694亩、林地3.285亩),种植枇杷树600棵、女贞330棵,有效促进了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保护了周边生态环境,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做好“煞尾工作”。
3.创新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一是积极建言献策,当好法治参谋。以检察智慧助力兴山县畜牧行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兴山县检察院结合2022年初办理的峡口镇畜牧养殖污染案件,在办理案件的基础上,会同县环保局、县农业农村局针对全县规模以下畜牧养殖污染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并召开专题研讨会,积极探索全县规模以下畜牧养殖污染防治路径,形成《兴山县规模以下畜牧养殖环境污染情况调查专题报告》呈报县政府,获主要领导审批肯定,并推动相关建议纳入兴山县2023年度农业1号文件予以落实。二是深入群众身边,有效推进溯源治理。兴山县检察院前往非法狩猎高发地以案释法,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通过百姓身边的“小案”具象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检察监督广度深度精度。兴山县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协同发力,针对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应缴未缴情形,加强同行政机关的释法说理、沟通协调,一方面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推动行政机关出台征管协作机制;另一方面确保环保、耕地两税应缴尽缴,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安全,累计收缴税款130余万元,为兴山县打造全省“两山”转化样板保驾护航。
三、现阶段生态检察存在的困境。
(一)生态检察专业化建设滞后。近年来,随着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完成,但受制于人员编制、地方实际等客观因素,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在人员配置、队伍建设方面远没有达到生态检察专业化的预期要求,现有的检察官的数量不足以组建“一对一”的精细化办案组。即使是办案力量相对集中的刑事检察部门也普遍采取集中轮案的模式,并未成立专门的生态检察办案组,生态检察专门化队伍的建设尚未完成。同时对于山区检察院而言,快速检测鉴定、地图遥感等技术运用相对滞后,这与生态环境类案件的专业化特点并不匹配。
(二)“府检联动”挖掘不足。“府检联动”机制是指政府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建立的工作协调机制。该机制融合了政府机关与检察机关各自职能优势,促进二者在信息、人力、技术等方面的互通协作,实现“1+1>2”的社会治理效果。例如近年来创设的“林长+检察长制”、“河湖长+检察长制”等都是“府检联动”机制的具体体现。但是通过实践发现,立足“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地位的不同,相关联动机制的运行仍有不畅,在日常沟通协作、信息交互中往往存在避重就轻、责任推诿等问题。
(三)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行使障碍。检察机关开展“四大检察”过程中的诸多环节和问题,与调查取证权规范指引不精准、实施保障不健全等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联席。比如:鉴定评估机构本身的供不应求、鉴定评估周期长以及鉴定评估费用高的问题,直接导致了检察实践中可能要通过行政部门或者专业人员出具的意见等方式来计算生态修复费用。然而此类意见本身就受制于办案人员或行政部门的主观因素影响,这使得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特定行政执法机关履职或者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要求侵权行为人进行赔偿的诉求在功能和效果上存在一定的偏差。再比如,针对检察机关制发的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与法治政府建设实际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发挥检察职能为兴山县打造全省“两山”转化样板提供司法保障
兴山县人民检察机关如何以“两山”理念为指引,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实生态检察权,推动兴山“两山”转化,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以提质生态检察权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立足地方高质量发展大局。着眼兴山县三峡库区县和水土保持功能区的实际,兴山县委政府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和独特的人文资源,发展生态经济,打响生态品牌,充分结合山上山下气候特点,深度结合农文旅养各类资源,大力推进山水共治,探索走出了一条推动“两山”理念有效转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兴山县检察院则要依托兴山县生态发展的整体规划,因地制宜的发挥检察职能,重点关注农文旅养各类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从监督视角看待发展问题,为兴山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持。
(二)推动生态检察纵深开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从近几年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情况看,如滥伐、盗伐林木,非法狩猎等高发刑事案件以及非法占地、污染环境等公益诉讼案件多集中在农村地区,农村群众收入单一、环保意识薄弱等问题成为了案发诱因之一。所以,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一方面通过打击和修复相结合的方式有效促进生态保护,另一方面针对涉及生态环保类的普遍性问题,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检察建议、走访调研、专题报告等形式向有关部门或党委政府提出可行性建议,自上而下推动乡村建设。
(三)建立完善多元化生态检察办案机制,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兴山多山地,境内有大小山峰3578座,各个乡镇在资源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这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首先因地制宜开展调研,走实群众路线,实地了解兴山县“两山”转化现状和群众需求,从中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其次,加强同各部门的联动协作,完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两山”转化非一日之功,也非某一单位的职责。目前例如案件线索通报移送、信息交互等机制均已建立,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是以挖掘发挥机制效能为着力点,进而形成优势互补的整体合力,实现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生态环保新格局。
“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需要坚持系统观念推动综合治理。检察机关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应当充分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服务地方发展大局,立足人民需求,发挥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以更加生动可行的方式寻求环境经济发展的平衡点,为兴山县打造全身“两山”转化样板贡献力量。
(董君一 代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