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5 17:41:3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文/金显威
近年来,随着审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内部审计日益受到关注。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23日召开的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给内部审计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国家审计机关要以此为契机,强力推进新时期基层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作用。
一、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既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人单位管理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国家审计机关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完善监督体系的基础环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国家治理中构建完整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有效补充和延伸,同样具有“免疫系统”功能,同样是“国家法律的维护者”,是推进国家治理的基本力量和基础环节。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一样,在促进国家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可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国家审计实现监督“全覆盖”的有效途径。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在出台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中,明确要求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随着审计作用和地位的逐步提高,审计需求迅速增长,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机关力量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国家审计尽管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也难以真正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目标。要想有效解决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问题,就必须加大整合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充分运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切实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机关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根本保障。内部审计制度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营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内部控制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有利于规范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内部权力制衡、降低风险隐患、促进科学决策,进而不断促进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减少和杜绝贪污浪费,保护领导干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强化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单位又好又快发展。
二、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与问题
(一)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受到局限。独立性是是审计工作的根本特性,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只有在组织、经济、业务、人员等方面独立,职能才能得以充分发挥。但在现实中,内部审计的地位和职能定位不够清晰,造成内部审计工作受到各方面限制,作用难以发挥。主要表现在单位领导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足,部分领导认为内部审计是专门给自己找麻烦的,存在排斥心理,不愿意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即使设置也是与财务、纪检监察、人事等其他机构合署办公,没有独立自主权,形同虚设。以某市为例,市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150家,设立内审机构的只有22家,其中:国有企业垂直单位5家,金融机构3家,医疗机构2家,大专院校2家,市直单位9家,市属企业1家,占比只有15%。在人员配置方面,部分单位领导不愿意将本单位的业务骨干安排在内部审计岗位,导致专职内审人员少且素质低,无法适应内部审计岗位职责要求,许多单位都是由财务、纪检监察、人事等方面的人员兼任。特别是由财务人员兼任,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无法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内审工作的执法程序不规范。一是审计程序不到位。许多内审机构运用《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手册》等内审法规流于形式,具体表现在:实施项目审计前没有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编制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审什么,怎么审,随意性较大;审计证据没有资料提供者的签名或盖章,不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不能为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予以坚实支撑;审计工作底稿记录不明晰、内容零散,不能与审计证据相印证,问题定性不准确;审计报告没有完全体现审计实施方案制定的目标,审计评价超越审计范围,审计分析肤浅,审计建议不具建设性和操作性。二是制度建设不到位。大部分内审机构没有建立审计复核制度,无人把控审计质量关,无人对调查了解记录、实施方案、取证笔录、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资料的合规合法性及相互间的构结关系进行核查,审计质量存在一定的风险;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没有建立跟踪监督制度,问题到底整不整改往往是单位领导说了算,审计成果得不到有效运用,不了了之的现象较普遍;对项目审完后的资料管理没有建立归档制度,审计资料残缺不全,当国家审计机关需要共享资源、节约成本时,不能为审计组提供参考依据,内部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有效补充和延伸成为一句空话。
(三)内审人员的专业素质普遍不高。一是内审人员中缺少复合型人才。现代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内审人员具有综合性知识,如审计知识、会计知识、法律知识、工程造价知识、写作知识等等,但现实中内审人员审计科班出身的少,知识结构单一的多,有的懂审计不懂法律,有的懂会计不懂写作等。二是内审人员缺乏计算机审计技能。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会计电算化已经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各行各业,内审人员开展计算机审计势在必行,而许多内审机构审计手段的滞后,仍然存在手工审计,影响工作质量和成效。三是内审人员缺乏创新能力。由于内审人员专业知识与技能滞后,在内部控制、内审实务、审计方法、审计质量管理方面缺乏创新,不能与时俱进,不能适应新时期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
(四)对内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不力。《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现实中基层审计机关因领导不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或因受人力限制。一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是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其内审业务工作不愿接受审计机关指导与监督;二是上级驻地方垂直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已归口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管理,驻地审计机关不能对垂直部门单位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指导与监督;许多单位没有成立内部审计机构,或撤消了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机关无法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指导与监督。
三、解决当前现实问题的措施
(一)健全规范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内部审计法规。内部审计作为审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署2018年1月12日新修订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迄今为止没有一部法律对内部审计工作作硬性要求,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内部审计的发展。应从国家层面出台一部内部审计法规,强制规范内部审计发展。二是审计机关应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章、规划、制度,并提交给地方人大和政府审议通过后去监督执行。
(二)争取各方领导重视。一是争取地方党政支持。争取地方政府出台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从政府层面强化对内审工作的领导,强化对内审工作的建立和完善,推动辖区内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必须设立内审机构,增加编制人员,强化内部审计职能,明确内部审计权限。二是争取部门领导支持。加大宣传,提高部门负责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让其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给编制、给人员,纳入单位工作计划范围,提高内审机构、内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并经常听取汇报,将合理的建议转化为内控制度。
(三)完善内审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借助市政府来推动全市内部审计工作,要求一定规模以上单位或者具有二级、三级的单位必须成立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必须与财务或者负责后勤的办公室分开;受编制限制,规模较小的单位可以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保障内部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配强内部审计人员。各单位选优配强内部审计人员,分管内审工作的领导必须与分管财务后勤的领导分开,选派专人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三是建立内审管理体制。要求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合理安排项目计划、制定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审计,推动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四是建立保障机制。将内部审计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工作例会。
(四)加强指导监督力度。基层审计机关应依法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一把手主管内审协会工作,选优内审协会会长,强化内部审计协会职能,聘请业务骨干或者专家作为内审工作顾问,配强专职秘书长,局党组将内审工作纳入工作例会,专题研讨内审工作。内审协会应建立健全协会章程、协会制度,制定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指导各单位内审机构统筹安排审计计划、突出审计重点;经常性地深入到各内审机构检查工作,监督内审机构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提升内审人员能力。一是组织培训。组织内审人员参加中国内审协会和省内审协会举办的各类审计业务培训班;举办内审业务培训班,聘请业务骨干和专家讲课,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二是走出去学习。组织内审单位到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三是组织考试。组织内审人员积极参加会计师、审计师和CIA考试,督促学习专业知识。四是组织理论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围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审计质量和风险防控,相互探讨交流,解决相关问题,研究内部审计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共同提高。五是组织项目评优活动。每年初,要求每个县级内审协会和市直有内审机构的单位选送1-2个上一年的内审项目报送到市内审协会,由市内审协会组织评审组公开公正评选出优秀审计项目,并进行表彰。
(六)推动内审开拓创新。一是创新审计技术。指导有条件的内审机构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审计,推广大数据审计技术,提高工作质量。二是创新审计理念。让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和单位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内部审计是优化内部控制、降低内部风险、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三是组织内审人员开展区域内交叉审计。统筹全市内部审计人员力量,有计划有步骤组织交叉审计,参加全市审计项目,以审促训提高专业能力。四是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和人大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工作报告,争取领导支持,倒逼内部审计工作转型升级。
(七)提升成果运用层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本单位或下级单位应虚心接受、及时整改,并将结果告知内审机构,并就典型性、普遍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内审机构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应当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移送;同时应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协作,共享信息。基层审计机关综合利用内部审计结果,同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报告一起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促进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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