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7部法律草案分别为法律援助法草案、医师法草案、湿地保护法草案、家庭教育法草案、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教育法修正草案和兵役法修订草案,都是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时间为1月27日至2月25日,为期30天。截至2月6日,仅医师法草案就征集到1204人共计1783条意见。
这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门立法”的一个缩影。本届以来,立法节奏加快,法律草案频频“上网”征求意见,公众参与立法的热情持续攀升,来自田间地头的基层声音也能直达国家立法机关。
以民法典编纂为例,过程中先后10次公开征求意见,征集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余万条意见,最大程度上凝聚了立法共识,被称作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据统计,过去一年通过中国人大网共征求42件次法律草案意见(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一并统计),参与人数超过30万6千人,收到意见135万余条,参与人数和意见数都再创新高。
征求意见不止于倾听。对老百姓而言,拓宽参与立法的渠道固然重要,但自己的意见有没有被认真对待、获得采纳,体现在法律条文中,才是最关键的。为更好回应百姓关切,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反馈机制。通过法工委发言人向社会披露意见征集、吸收情况,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例如,在2020年12月21日举办的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发言人岳仲明介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530人提出的8491条意见,主要包括完善涉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完善对冒名顶替行为的惩治等方面内容。对照正式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不难发现,以上意见得到了吸收采纳。
人民的参与是实现民主的根本途径。公布法律草案向全民征求意见,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打开了一扇百姓参与立法的大门。细数征求意见清单中的法律草案,每一部都与百姓“身边事”紧密相关,吸引社会热切关注。立法信息的公开透明、表达意见方式的简单快捷,为公众充分参与立法制造了条件。对意见吸纳入法情况给予及时反馈,体现了立法机关对民意的尊重,进一步激发了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进而,民意的充分表达又推动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使每一部出台的法律能够凝聚民心、集中民智、体现民意,能够经得起考验、解决实际问题。
从意见表达到积极回应,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在每个人心中播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更多人由立法的旁观者成为参与者,让每一个人的智慧在立法中闪光,不仅有利于提升公民法治意识,还开启了声势浩大的普法教育,有助于加快推进我国民主法治进程,为实现美好法治愿景增添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