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见轩
一、及时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坚持把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作为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发展的工作重心常抓不懈,加强与各地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对符合表彰奖励条件的,第一时间核实认定、及时制发表彰决定,通过即时表彰奖励、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等形式,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推动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先后召开全市见义勇为表彰大会20场;2015年9月,市综治委、市见义勇为促进会下发文件,一次性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2名。2010年9月25日,南漳县18路公交车司机李豪和妻子伍宗娥在工作中勇斗窃贼,李豪同志不幸牺牲,他们的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市见义勇为促进会授予李豪、伍宗娥同志“襄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及时将奖金和抚恤金2.3万元送至其家中;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李豪先后被授予“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湖北省见义勇为优秀青年”、“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等荣誉称号。2013年9月,市2名见义勇为好司机郭祥涛、李可,荣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称号。2014年,樊城区勇斗歹徒的保安李成耘,荣获“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光荣地参加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亲切接见。
二、真诚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每年年底,市、县两级同步开展见义勇为走访慰问活动,重点慰问牺牲和家庭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10年来,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共开展走访慰问活动16次,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属122人次,发放慰问金39.91万元,解决医疗补助金1.53万元,并送去慰问信;推荐1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家属参加全国、全省组织的疗养和座谈交流活动,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龚志建成功申请“全国见义勇为英模家庭重大疾病救助”,为2名因见义勇为致残人员申报了“爱心轮椅”。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发现和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实际困难,协调有关部门,为14个见义勇为困难家庭解决了低保问题;同时积极向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申请,为33个见义勇为困难家庭落实了每月1000元的“爱心账户”,为6个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共落实了“爱心助学”4万元。
三、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积极营造见义勇为浓厚氛围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见义勇为有关政策法规和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规定,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全市先后举办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22场(次),与襄阳日报社、襄阳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见义勇为专栏和专题节目,定期报道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及事迹,并先后6次在襄阳日报和晚报上整版报道见义勇为工作。
四、完善见义勇为奖励保护机制,不断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发展
早在1995年,就出台了见义勇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200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规定,要求对见义勇为人员不但要进行表彰奖励,而且要在医疗、就业、入学等各方面给予相应的优待措施。目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奖励标准由过去的最高3000元提高到1万元,见义勇为英雄奖励标准,由过去的5000元提高到最高3万元,并新增了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抚恤项目,抚恤标准为1万元、3万元两个档次。近年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低保待遇、工伤待遇和优先入学待遇等在都得到了较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