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见义勇为】实行“五抓”促工作 见义勇为树新风
咸宁市见义勇为促进会
近年来,咸宁市见义勇为促进会通过抓组织领导、抓经费保障、抓表彰慰问、抓宣传推广、抓帮扶解困五抓工作法的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表彰命名了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群体,全市先后有2人受到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表彰,28人受到省级表彰,75人受到市县两级表彰。仅2013年,市级就表彰了见义勇为13人,颁发奖金6.45万;慰问13人,颁发慰问金20万元,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公民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表率作用。
一、抓组织领导,保证见义勇为工作快速高效运行
咸宁市委、市政府领导历来对见义勇为工作十分重视,把倡导见义勇为行为作为创建平安咸宁、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发展、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作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对见义勇为人员政治上给予了荣誉,物质上给予了奖励,生活上给予了保障,法律上给予了保护。
二、抓经费保障,夯实见义勇为工作持续发展基础
为了重视支持见义勇为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从有限的财力中挤出资金,确保见义勇为工作正常运转。2009年8月,市委、市政府从专项资金中拨付1000万元作为见义勇为基金,彻底改变了过去见义勇为基金渠道不广,底子较薄,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数额较小,激励作用不明显的状况。
结合咸宁市这几年经济发展,市民收入和物价水平等情况,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标准进行适度提高,市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奖金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5000元,牺牲人员奖励金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使见义勇为者的褒奖更优厚、更管用、更能引起好的社会反响。
三、抓表彰慰问,增强见义勇为工作推进动力
多年来,市见义勇为促进会想方设法关心见义勇为人员,只要政策允许,哪怕创造条件也要让见义勇为人员受益。从2008年开始,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开展“爱心帐户”资助活动,市见义勇为促进会通过广泛摸底,将各县(市、区)符合要求的见义勇为人员积极推荐,几年来,先后有28人次接受省“爱心帐户”资助,极大地改善和帮助了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
四、抓宣传推广,确保见义勇为工作广泛深入
一是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激励更多的人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市综治办要求咸宁各新闻媒体及时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报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英雄事迹,动员和鼓励人民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二是积极与报刊媒体接洽开设专栏,专版宣传见义勇为。先后与《南鄂晚报》、《香城都市报》合作开设专栏。三是通过各种渠道广泛的呼吁,使各单位、各部门政策倾斜见义勇为人员,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发展。
五、抓帮扶解困,保障见义勇为工作扎实有效
能够有效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才能真正推动见义勇为工作扎实有效、持续长久进行下去。
2009年,在通山县委领导的关心下,通山县公安局将见义勇为人员张炳冲特聘为文职人员,从根本上解决了他的就业问题。2010年,针对崇阳县见义勇为人员王天荣提出的因家庭困难,为其妻解决低保和帮助其在本县解决个体营运“的牌”手续这个难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副会长胡先甫多次奔赴崇阳县磋商,先帮王天荣的妻子争取政策办理了低保,2010年6月,又经多次协调,为王天荣免费办理了个体营运“的牌”手续。
见义勇为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咸宁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将继续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大局,进一步落实“五抓工作法”,振奋精神,励精图治,在新阶段、新的征途上以新的姿态,新的更大干劲,为推进见义勇为事业科学发展,为推动咸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而更加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