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见义勇为工作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见义勇为工作,每年定期召开综治委主任会议集中研究和审议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坚持每年在区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2014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提高至每人1万元。区委书记胡玖明在讲话中特别强调:“见义勇为精神无价,一万元奖励不算多,再多的金钱也买不来见义勇为的高尚品质。”
二、及时褒奖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保护和激发了广大群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
2年来,该区先后表彰奖励了段鑫、黄勇、张华、朱槐松等一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人物。一是及时慰问,及时表彰。及时从多方面收集见义勇为事迹、信息,对事迹突出的先进人物,通过基层核准事实以后,及时进行慰问、表彰。二是选择典型,适时召开表彰大会。积极采取新举措,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人物,授予荣誉称号同时给予重奖。三是关心见义勇为人员的实际困难,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区委、区政府坚持每年年底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特别是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近年来,全区共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慰问2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5万余元。
三、深入开展见义勇为宣传,努力营造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氛围
一是关注媒体信息,及时宣传报道。近年来,该区在多家媒体刊发和播放见义勇为通讯信息,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突出重点,注重宣传实效。对于事迹突出的先进人物,重点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对外宣传,邀请记者深入到事发现场或基层单位进行跟踪采访报道。三是利用宣传月,扩大宣传面。每年6月,区综治办通过采取下发文件、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组织报告会等方式对当年度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进行了广泛宣传。
四、拓宽基金募集渠道,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展见义勇为事业
为了不断壮大基金实力,加强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区综治办作了大量工作和不懈的努力。一是多途径、多渠道地帮助基金会募集基金。通过财政划拨、行政单位干部群众捐赠、社会企业及企业家个人捐赠等措施,共募集见义勇为基金80余万元。二是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服务长效机制。区综治办为部分家境贫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设立了“爱心账户”,每年发放2000至1万元不等的补助金;在春节、元旦等节日期间,区综治办还拨出专款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慰问。三是坚持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循规定。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管理,严明财经纪律,坚持开源节流,节约开支,经费开支每年都通过了审计部门的审计。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