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汪贝妮 陈晓红
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关于房屋买卖的合同纠纷案件,在赤壁法庭余晓利法官的调解下,原告与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并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告撤诉,该案得到巧妙化解。
2017年12月27日,原告余某、李某与被告曹某、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书》,被告将其房屋出售给原告,房屋成交价为68万元,同时约定原告向被告支付购房定金4万元,若卖方违约将双倍返还买方定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购房定金,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无故反悔,在多次与被告及中介公司协商无果后,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定金8万元。
主审法官余晓利认真查看了案卷,经过庭审了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并多次与原、被告做思想工作。她充分意识到该案件的核心不在于返还定金,而在于抓住矛盾的关键,怎样去做才能让双方最大程度地满意。她想方设法来化解这场纠纷,甚至利用自己的周末休息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4月21日是周六,上午8时许,余晓利早早地来到了办公室等候双方到来。调解过程中,刚开始原、被告双方争执激烈,双方各不相让,法官遂对原、被告耐心进行“背对背”调解,劝导原、被告互谅互让,用情理、法理和事理“三管齐下”,逐渐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双方最终同意废除之前的合同,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告将30万元汇至法院账户上,被告第一时间去房产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在办理完房屋产权过户后,原告向法院支付余下房款34万元,并向法院申请所有购房款由被告一次性领取。
“我们都同意这个方案,也信赖法院这个公正的平台。感谢法官的耐心付出,最终能够化解矛盾,让我如愿以偿买到房子,这个结果我非常满意,该案件我愿意撤诉。”原告李某当场表明接受调解结果。
至此,这起矛盾纠纷在余法官的细致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不仅使双方握手言和,更使双方利益最大化,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法官司法为民的宗旨。(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