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余文钦 高敏
2018年5月11日,黄冈市武穴法院执行局和法警队数名干警驱车奔赴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在长阳法院的大力支持下,顺利提回了一辆被执行车辆。
据了解,2015年,郑某将自有的价值约50万元的某牌小型越野车借给朱某使用,后朱某未经同意将该车转借给他人,几经辗转后,该车由谭某抵押给长阳人罗某。2016年,郑某起诉至武穴法院,要求朱某、谭某、罗某归还该汽车。
该案审理过程中,朱某申请诉讼保全,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存该车的价值,我院委托长阳法院保管该车。2016年9月,我院判令朱某、谭某、罗某归还郑某所有的小型越野车。后因三被告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郑某遂于2018年4月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后,考虑到该车已在长阳法院扣了一年多,且被执行人十分不配合,我院便由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张红兵积极与长阳法院的领导联系,通过该院院长王赞雄和执行局局长何斌一起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在长阳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在我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两法院取得了良好的配合效果,使得本案顺利执结。
由于车子尘封一年多,有些许失灵,长阳法院院长王赞雄还特地请工人对车子进行维修,并派人将我院执行干警安全护送到高速路口。我院随即办好相关手续,在某服务区将车子返还给了车辆所有人郑某,成功结束了这段跨越500公里的执行作战。(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