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依法治理(普法)办公室
今年以来,江夏区按照“四个一百”创建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重点推进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深化,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结对指导,发挥优势互补作用
充分发挥区直各部委办局在法治创建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置,由区直68个区直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单位结对指导村(社区)法治创建工作。全区法治建设工作绩效目标责任单位分别对口一个村(社区),做到三个一,即一个法治图书阅读室、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咨询台。为法治图书室提供法治类图书50至100册、法治类报刊2种以上;法治宣传栏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内容;法治咨询室有接待用办公桌凳、有记录台帐等。
二、夯实法治阵地,提升村(居)法律素养
一是确保法治文化阵地在村(社区)全覆盖。印发了《关于确保全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召开了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会,并经过实地走访督查,确保全区371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处较为大型的固定法治文化阵地,如:在村委会门前广场建立了法治文化长廊,通过漫画、小知识问答、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形式重点宣传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法治图书室通过丰富法律书籍、营造学习氛围,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学习场地。二是确保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特色明显。在五里界街童周岭村小朱湾优美的自然人文环境中,嵌入式地融入了法治文化宣传栏、法治文化墙、法治趣味游戏串珠、法治文化碑刻等元素,建成小朱湾法治文化长廊。小朱湾法治文化旅游景点中“村规民约”、“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等部分,通过对村规民约、村民自治案例、农村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宣传,进一步推进基层法治意识和契约意识的形成。今年拟在金水办事处武当社区建设一个大型法治文化广场,将武当社区移民文化和法治文化相结合,目前设计方案已出等待审批中。
三、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各方依法办事
一是为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在醒目位置粘贴律师的详细信息,确保随时能联系。同时律师每周四坐班一天,现场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以集体的名义作出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决策或者重大决策前,由律师严格把关。由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法律服务自愿队伍,明晰法律服务工作职责,并上墙公布。二是加强专项治理。围绕村湾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村湾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三是开展好法治宣传活动。综治办、司法所、城管支队、妇联等部门,结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婚姻、城市管理、绿化环保、特殊群体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实行民主决策,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
按照“管理民主”的要求,不断规范村(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合法产生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同时在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民主决策等方面都切实做到依制依规办事。一是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促进管理制度化。从建章立制入手,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村民公约》。二是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制,确保管理规范化。通过依法界定选民资格、民主选举代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提名村委会候选人,同时采取预选候选人、差额选举、秘密写票等多种方式保障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公开、公正、公平。三是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推动管理透明化。坚持落实评议会制度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对村干部实行民主评议,落实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坚持一枝笔审批,每月定期集体会审帐目,并每季度张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