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欧阳智慧 李辉敏
为讨要万余元欠款,南漳三男子驱车到保康县黄堡镇结伙将包工头韦某的私家车砸毁。
4月18日,保康县公安局黄堡派出所民警赴南漳县九集镇和襄阳欧庙镇,将故意损毁财物犯罪嫌疑人姚某等三人抓获归案。
2017年10月,南漳县九集镇青年男子姚某与本镇男青年豆某、黄某合资购买了一台二手吊车。同年11月,三人将吊车租赁给郑万高铁一分部的韦某使用,租金为每月23000元。
租赁40天后,春节工地放假,韦某承诺付租金28000元,三人多次催促韦某结钱,直到年后开工,韦某还剩一万余元未结。姚某等人多次打电话给韦某,韦某均称在外地出差。
4月初,三人到黄堡镇找韦某要钱,韦某假称在福建出差,三人要求发定位,韦某发的却是恩施的定位,这彻底惹恼了三人。
4月14日下午,姚某等三人携带兵工铲驱车赴保康找韦某讨说法,到达工区后,没找到韦某,返回时,偶然看到韦某的吉利牌轿车停靠在一边,便产生砸车的念头。于是三人拿出兵工铲,将韦某的车一气乱砸。
案发后4天,保康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将三名疑犯一举抓获。目前,姚某等三人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被保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被砸毁的轿车正在进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