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丽霞 陈晓红 熊毅
为了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探索有效解决物业纠纷的办法,有效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4月16日记者获悉,近日,黄州区法院积极谋新路、出新招,就物业纠纷类案件,与黄州区物业管理局磋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据悉,物业纠纷类案件的特点是串案多,往往一家物业公司将众多业主起诉到法院;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大;且大部分物业公司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缺陷,所以仅靠法院一纸判决往往不能彻底解决双方矛盾。截止目前,黄州区法院已受理了4家物业公司的案件近50件。面对此种情形,该院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主动与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沟通协商。
在沟通中,双方一致认为,此类案件在诉前可通过物业管理局先行调解,通过物业纠纷诉调中心为物业公司和业主搭建沟通桥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案件中反映的问题,加强对物业公司服务的监督,有效促进黄州物业服务健康发展。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对之后起诉到法院的物业纠纷相关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引导其到物业管理局进行诉前调解。物业纠纷诉调中心调解成功后,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或制作民事调解书。(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