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红兵
2018年4月3日晚,孝昌交警在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对一名拒不开车门接受检查的嫌疑人果断喷射辣椒水强制执法。
当日晚,孝昌交警交管中队联合丰山中队在北京路与花园大道交叉路口处设立检查卡点,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20时许,陆某驾驶车牌号为鄂A09V1L号小型轿车沿北京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检查卡点处时,被执勤民警拦下,但陆某紧锁车窗拒不配合接受检查,并在车内不断打电话。执勤民警在多次警告后,陆某仍不下车配后检查,正在民警准备破窗时,陆某将驾驶员侧车窗开了大约3厘米的缝隙,民警迅速用警棍将车窗玻璃卡住,并再次警告。警告无效后,民警果断对车内喷射了警用辣椒水,迫使陆某打开车门接受检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9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交通法规上限对陆某作出驾驶证计12分、扣6个月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