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审:黄美泽 通讯员 :童曙明 王思淼 张锦洲)1月31日,英山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冒着严寒,来到英山县杨柳湾镇北流水村,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一起相邻道路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干警对被执行人吴某侵占的道路依法进行疏通。
原告周某和被告吴某是同村组邻居,2013年,吴某在建房屋时将周某的通行道路损毁并设置障碍物,周某就将吴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下达民事判决书,要求吴某清除障碍物,恢复周某的道路通行。
然而吴某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置之不理,执行法官多次劝说吴某执行判决,并告知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带来的法律后果,但吴某仍拒绝履行并态度强硬,还多次对原告恶语中伤。
为维护法律权威,英山法院依法作出了对吴某拘留15日的决定。拘留后,执行法官对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及抗拒执法带来的后果,吴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检讨书保证服从法院的判决。法院考虑到是相邻纠纷宜解不宜结,就对吴某提前解除拘留措施,并依法执行,恢复道路通行。
关注黄冈法院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