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英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相邻道路纠纷案
2018-02-05 22:13:09 来源:黄冈中院 点击: 0

    

1.jpg

2.jpg

    (编审:黄美泽 通讯员 :童曙明 王思淼 张锦洲)1月31日,英山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冒着严寒,来到英山县杨柳湾镇北流水村,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一起相邻道路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干警对被执行人吴某侵占的道路依法进行疏通。

    原告周某和被告吴某是同村组邻居,2013年,吴某在建房屋时将周某的通行道路损毁并设置障碍物,周某就将吴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下达民事判决书,要求吴某清除障碍物,恢复周某的道路通行。

    然而吴某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置之不理,执行法官多次劝说吴某执行判决,并告知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带来的法律后果,但吴某仍拒绝履行并态度强硬,还多次对原告恶语中伤。

    为维护法律权威,英山法院依法作出了对吴某拘留15日的决定。拘留后,执行法官对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及抗拒执法带来的后果,吴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检讨书保证服从法院的判决。法院考虑到是相邻纠纷宜解不宜结,就对吴某提前解除拘留措施,并依法执行,恢复道路通行。

 

关注黄冈法院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黄冈法院二维码.jpg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