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肖之云 魏萍)
年关将至,手头拮据便起意盗窃,发现金店老板只身一人看店,还未安装视频监控,便夜劫金店,杀害金店老板,将价值100万余元黄金洗劫一空。2018年1月16日,黄梅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戚某某批准逮捕。
戚某某,现年47岁,是湖北省武穴市梅川镇胡立村人,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6年。出狱后,游走各地打工,生活过得很紧巴。2017年12月在黄梅县大河镇街上给女儿买衣服,发现王某金店内只有一人,且店内防范措施不全,于是产生了盗窃之心。
经过多日踩点观察和准备,2017年12月23日凌晨1时许,戚某某从位于黄梅县大河镇正街的王某金店楼顶翻窗入户,进入金店一楼欲实施盗窃,由于不小心发出声响,发现正在一楼东面卧室睡觉的被害人王某坐起,便使用携带的锤头多次猛击王某头部,将王某残忍杀害。随后戚某某将金店柜台内的全部黄金首饰席卷一空,迅速逃离现场。之后,戚某某通过朋友介绍,将抢劫的价值100万余元的黄金卖给深圳一家黄金首饰加工店,获赃款37万余元。
随后,戚某某在湖北省武穴市、蕲春县和浙江省温州市、台州市等地辗转逃离,并在多个地点处理掉作案工具以及作案时所穿衣物。2017年12月30日戚某某在台浙江州市玉环市楚门镇被公安机关抓获。(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