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罗爱东 汪豆豆
1月9日上午,浠水法院院长袁干收到了一封感谢信。申请执行人姜某说,“离婚后,分割给我的房屋拖延两年不能过户,法院两天执行完毕,办案速度快,效率高,表示衷心感谢。”
姜某与李某于2015年调解离婚,两人约定位于黄州某房屋归姜某所有,李某在十日内协助姜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李某拿到离婚调解书后外出务工,没有音讯。而在不动产登记处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中,需要原房产人李某的亲笔签名。李某一直下落不明,导致姜某手续无法办理。为此,姜某父亲多次到人大、政法委、中院上访。
为了查清解决问题的关键点,2017年12月26日,浠水法院执行局局长郑学平、闵敢、李智、王雄、南豫军等执行人员分别前往黄冈市国土资源局、黄冈市市委政法委咨询涉案相关政策,了解到在被执行人李某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办理房屋过户需要的证明材料。执行干警指导姜某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2017年12月27日,执行干警到黄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帮助姜某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困扰申请执行人两年多的难题,浠水法院用两天时间迅速执结。(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