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程春林
2017年,浠水法院践行庄严承诺,紧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将破解“执行难”作为法院工作的支点工程来抓,全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至12月15日,共受理执行案件1586件,执结案件1511件,受、结案同比增长202%和185%,执行标的2.4亿元,执行结案率87.6%,执结了一大批积案、难案和骨头案。执行工作赢得群众肯定和赞扬,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锦旗45面。
党委领导破难题。6月30日,随着以浠水县关口镇大灵小学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成功执结,浠水法院“飓风行动”中清理出的10件涉政府机关特殊主体案件全部执结,啃下了“飓风行动”中最难啃的一块骨头。
浠水法院紧紧依靠党委力量破解执行难题。将四类主体涉政府案件详情清理出来后,浠水法院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县委将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政法工作的重要督办事项。县委政法委把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浠水”建设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考核体系,纳入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考评体系,并作为重要指标,对失信政府机构执行案件进行督办。党委的支持为浠水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执行阻力大大减小。飓风行动后,浠水法院又新增2件涉政府机构特殊主体案件,但很快就得以执结。依靠党委力量,浠水法院12件涉政府机构特殊主体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部门联动聚合力。“武汉市公安局传来消息,被执行人已触网,我们立刻赶往武汉抓捕。”11月1日晚6时50分许,浠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闵敢收到公安部门被执行人触网消息后,立即和法警一起出动,连夜奔赴武汉,历经6个多小时,成功将被执行人何某抓获。部门联动机制的强大战斗力得以凸显。
今年2至5月,浠水法院按照上级法院执行工作部署,先后开展了“春季围猎”“霹雳行动”,取得部分成效。但仍然面领着执行结案率低,与相关部门信息联通不畅,运用信息化查找被执行财产难等困难。为进一步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5月18日,浠水县召开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肖寿文担任组长,34家县直机关单位为成员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浠水法院公安、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等34个部门联合签署会议纪要,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形成了攻克“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浠水公安局、武汉铁路局、浠水火车站派出所,配合法院抓捕失信被执行人,出动警力16次;银行、房产、工商等协助法院网上诉前保全冻结2500万余元,网上划拨113万,查扣车辆17辆,查封房产24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组干部群众30批次100余人现场监督、协作,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合力解决执行难题。
惩戒曝光慑失信。“王法官,我儿子要接我去国外,我买不了动车和飞机票,我愿意把钱给段某,可以把我从失信名单中删除掉吗?”4月18日,被执行人胡某来到浠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3.8万元义务款交到申请人段某手中,二人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成功化解。
胡某与段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胡某赔偿原告段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7.7万余元。浠水法院立案执行后,胡某以其在交通事故中与段某负同等责任、自己无力履行义务等为由,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将胡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2017年4月,胡某儿子在国外挣了钱要接他过去,却因为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无法出行。胡某无法主动给执行人员打来电话,称愿意还款,经过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胡某一次性付给段某3.8万元,该案顺利了结。
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浠水法院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外,还采取多种方式对“老赖”进行曝光,进一步压缩“老赖”活动空间,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难行。在县城7处公共场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批次1035例,各乡镇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大头贴”1500余份。在公众号发布失信人名单4批次163人,点击阅读量24万余人次,48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用足强制显威力“感谢浠水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周某列入打击拒执罪行列,周某终于害怕了,已经履行了全部义务。”10月21日,申请执行人陈某委托律师将一面“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浠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感谢浠水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打击拒执罪为其追回欠款。
原告陈某与被告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周某一直逃避、规避法院执行,浠水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先后2次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周某仍坚称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人员发现周某作为企业法人,日常用宝马车代步,对其车辆进行了查封,但周某却将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进行了非法处置。法院以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将该案移送浠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这一举措极大的震慑了被执行人周某,在公安局立案侦查期间,周某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对于有执行能力但拒不执行生效文书义务的“老赖”,浠水法院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手段予以打压,维护法律权威,解决了一批执行积案。近年来,开展财产搜查9场次,拘留145人、拘传28人,移送立案涉拒执罪案件12件12人,批捕1人,网上追逃1人,立案侦查妨害执行公务1件1人。
司法救助暖人心。对于被执行确无履行能力,而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浠水法院充分用好司法救助手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帮他们度过难关。用党的司法惠民政策,化解了一批执行难案。
散花镇村民胡某在行车中将陈某撞伤,浠水法院判决胡某赔偿陈某损失3.6万元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胡某在事故发生后患有精神疾病,生活只能靠女儿救济,确实无力履行判决义务,属于执行不能案件。而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陈某因无力承担治疗费用,一直未能复查及后续手术,因伤情未愈无法从事劳动,生活非常困难。经陈某申请,浠水法院依法对其给予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帮她度过生活难关。据统计,自去年12月份以来浠水法院已向20余名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救助金额达44万余元。
对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浠水法院还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执行,并依法缓、减、免收申请执行费。积极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低保,以解决其实际困难。
改革创新激活力。案多人少的矛盾,信息时代与落后的执行模式的矛盾,等等,都是挡在解决“执行难”路上的“拦路虎”。浠水法院推出了“六个创新”,扫清前进的障碍。创新队伍管理模式。严格审执分离,设立综合组、裁决组和实施组,实现相互监督与制约。推进执行警务化,成立执行警务中队,已出警170批次,为案件执行提供警力支持。创新案件管理模式。执行案件一律登记入网,促进规范执行。向当事人公开执行信息和流程1600多条,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创新执行工作方法。运用信息化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扣押财物1700余批次,涉及被执行人2600余人,涉案标的1.43亿元。打破了“当事人动动嘴,执行人员跑断腿”的旧格局,提升执行案件质效。创新案件执行方式。全国首创在拘留所设立执行法官工作室,现场以案说法,执结案件21件。把组织“老赖”学法与集中执行相结合,39名被执行人到场接受法治教育,当场拘留“老赖”3人,查封车辆1台,执结案件7件,执行和解8件,涉案标的额180万元。23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执行款17万元。创新财产变现途径。在京东网拍8次,成交额325万元,成交率达80%,溢价率79%,为当事人节省佣金,提高了财产变现率。创新工作考评模式。全面推进岗位绩效考评,围绕执行案件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量化,设置执行工作考核点23项,力求人、案、物等考评全面规范。“干多干少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