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夏甘霖 江平 张熠
12月6日,浠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为3名特困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送上了共计1500元特困救助金。
这三人中,冯某是一名患有精神病的服刑人员,既要抚养膝下一双儿女还要赡养自己的老母亲,服刑期间因精神障碍已被强制隔离治疗二次,现正在强制隔离治疗中。华某本人患有疾病,家庭经济困难,又因交通肇事赔款导致更加困难。爱人肾衰竭,每月需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犹如雪上加霜。刑释解教人员徐某患有严重癫痫,间歇性发作,丧失劳动能力,常年吃药控制,医药费负担很重。当这三名特困人员接过分管社区矫正的夏甘霖局长用信封装好的救助金,听到在一旁的社区矫正办江平主任鼓励的话语,不禁纷纷表示一定会在困境中坚强生活,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用实际行动回馈司法行政机关的帮助。
浠水县司法局在日常管理中掌握有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因疾病或刚刚出狱没有收入来源等各种原因导致了家庭十分贫困,又因为他们罪犯的身份,比普通人更难得到来自社会或亲人关怀的情况。在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特困救助金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鄂社矫〔〔2017〕31号〕后,县司法局矫正办经过前期摸排、自愿申请、层层审核,对三名确有困难,急需经济帮助的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发放了每人500元的特困救助金,让救助金的作用落到实处、用到急处。
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帮困扶助,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推动帮困扶助工作做好做实,县司法局慎重使用省局下发的救助款,给生活十分贫困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带来寒冬一份暖心的关怀。(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