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秀杰 蔡薇
农村旧房要倒塌,村委会支持拆除重建,本是一件好事,想不到引来麻烦,这是怎么回事呢?2016年红安县遭遇罕见洪灾,火连畈茶场团山村一汪姓农户的三间砖瓦房倒塌了一间,经向村委会及社区请示,同意该户在原址拆除旧房重建,并按国家扶贫救灾政策给予经济帮助。正当汪某高高兴兴准备拆除旧屋时,其屋后邻居出来阻拦,讲农村忌讳山墙正对房屋大门,讲汪某重建可以,山墙必须往旁边移开一定距离,不能正对自家大门。如此汪某的建房面积减少了,预期的重建目标难以实现,双方因此发生矛盾。汪某的房子重建迟迟不能动工,眼看旧房成了危房,随时有倒塌风险,威胁了汪某的生命健康安全。
这时,村干部了解到这个情况,请驻村律师吴秀杰一起多次找汪某和其邻居协调,吴律师依据《物权法》,告知不动产乡邻各方应本着方便生活、互助互谅原则处理好彼此关系,最终由村委会批准,汪某可在本村另外选择一块相应面积的宅基地重新建房,屋后邻居愿意给予现金补偿,也缓解了汪某建房资金不足的压力。
村主任说,以前干部不懂法,解决群众问题不顺利,甚至有抵触情绪,现在有驻村律师在身边现身说法,依法依规处理问题,群众信服的多了,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促进了基层的和谐稳定。(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