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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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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警讯
2017-12-02 23:55:3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江陵交警进公交公司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通讯员 赵修倩  黄腾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有效提高公交车辆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日前,江陵交管大队副大队长王北洋同志走进江陵公交公司,为公交司机以及管理人员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
 
晚7时,王北洋同志结合辖区道路交通情况,列举了近年来涉及客运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列举阐述了超速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等重点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根据公交公司的特殊性,将公交车行车安全作为主要讲解内容,重点指出了公交车行驶中存在的乱停乱靠、随意上下客、占道行驶等问题,呼吁江陵公交司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规范驾驶,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理念。
  最后,王北洋同志向县公交公司管理人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加强驾驶员准入管理,严把行车关;二是加强售票员操作培训,严把车门关;三是严格按规实行定期安检制度,严把站门关。希望公司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层层把关,严格管理,确保安全行车。
 
 
 
 
 
 
江陵交警寒风夜查   为年终道路交通安全收官冲刺
 
通讯员 赵修倩  黄腾
 
 
为持续推进冬季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日前,根据上级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江陵交警联合马家寨中队开展集中夜查行动。
 
行动小组结合农村道路交通具体情况和冬季酒驾违法行为的特点,在马家寨乡重点路段设卡,科学安排警力,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严查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7人,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0起,其中酒驾1起,车辆改型3起,其它违法行为6起。
 
 
 
 
 
 
 
江陵交警查获一辆多起违法行为车辆
 
通讯员 赵修倩  黄腾
 
 
11月29日,江陵交警在巡逻过程中查获一辆准驾不符、无牌照、无保险且逆向行驶车辆。
 
10时许,江陵交警巡逻至荆监一级公路郝穴至沙市方向跃进路口时,发现一辆无号牌、逆行的中型货车,遂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调查了解,驾驶员李某(男,37岁,熊河镇人)所持有的驾驶证为C1,不具备驾驶中型货车资格,该机动车无号牌、无保险且逆向行驶。
 
民警对李某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款,依法扣留李某所驾驶车辆,给予罚款600元,扣27分的处罚。
 
 
 
 
 
 
 
江陵交警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通讯员 赵修倩  黄腾
 
 
 
近日,江陵交警细致勘查、缜密推理、迅速行动,案发10小时内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11月15日22时许,江陵交警值班民警接110报警称:沙洪线熊河镇黄林村路段发生一起小型汽车撞伤行人后逃逸的交通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立即启动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侦破工作预案。
在现场,值班民警一面及时救助伤员,一面开展现场勘查工作;因伤者已陷入昏迷状态,无法提供车辆信息,且该时间段过往车辆、行人较少,未能获得有关信息。经过民警在现场周边仔细勘查,发现一面银色反光镜,且破损处痕迹较新,极有可能是肇事车辆发生碰撞后遗留;反复甄别后,确定疑似肇事车辆为现代牌机动车,且事发仅半小时,肇事车辆肯定还未走远。
现场勘查结束后,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在附近连夜展开摸排,另一路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 经过调查,成功锁定疑似肇事车辆,后在荆监一级公路江陵段路边发现嫌疑车辆,但驾驶员不知所踪。民警连夜赶赴车主李某(男,监利县周老嘴镇人)家中,向其家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劝其投案自首;了解其利害关系后,16日上午李某主动到江陵交管大队投案自首,供述了其驾车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陵交警及时清理一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通讯员 赵修倩  黄腾
 
 
日前,江陵交警巡逻人员行驶至荆监一级公路与天银大道交叉口路段时,发现道路有散落一地的小石块,因荆监一级公路车速较快,且夜间行驶视线较差,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巡逻人员立即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清扫小石块。
经过40多分钟的清理,路面小石块被全部清理,及时消除了荆监一级公路的一处道路交通隐患。
 
 
 
 
 
 
 
日常巡逻,慧眼揪出套牌车
 
 
通讯员 赵修倩  黄腾
 
 
日前,江陵县交管大队在郝穴镇仙鹤大道与银花街交汇处,查获一辆套牌车。
据了解,城区执勤人员巡逻至仙鹤大道与银花街,发现一辆车牌为鄂A 6D***深灰色本田商务车,车内无人。经过系统查询发现,车牌为鄂A 6D***,实际登记为蓝色众泰牌小型汽车,属套牌车。
目前,该车已扣留,牌照予以收缴。
 
 
 
 
 
 
 
江陵县提前完成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任务
 
 
通讯员 赵修倩  黄腾
 
 
 
 
江陵县公安局积极作为、迅速行动,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精心组织,细化措施,跟踪督导,强力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下达的401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全部提前完成。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一是组建工作专班。10月17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会,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马挟超任组长的全县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公安交管、交通、环保、经信、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协调全县黄标车淘汰工作。二是实行任务分解。按照“落地见人、见车”的要求,将淘汰黄标车的详细数据按照属地原则,层层分解至乡镇(管理区)。各地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任务分解会、治内保主任会议,采取乡镇干部、派出所民警、社区(村组)干部“三包一”方式,将每台车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县政府出台《关于明确2016-2017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的通知》,县财政及时预支180万元补贴资金,确保了每台淘汰车辆政策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白马寺镇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按照每车100元的标准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
 
广泛宣传发动,争取群众支持。一是开展媒体宣传。主动与江陵电视台、江陵广播电台、江陵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江陵网”等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对接,在黄金时段和网络头条集中宣传黄标车淘汰政策、补贴标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争取全社会的支持。二是开展入户宣传。交管大队印制了一批黄标车淘汰政策宣传折页,在交管、户政、出入境等窗口单位向群众免费发放;各派出所组织责任区民警分片包保,主动上门与辖区黄标车车主“面对面”、“一对一”进行宣传,重点宣传黄标车的危害及政策补贴标准,说明利害关系,最大限度争取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是加强执法宣传。交管部门将全县401台黄标车录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系统,结合日常路面巡逻管控和每周3次的“3322”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路面检查力度,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拦截,严格依法处置,全力挤压黄标车生存空间,引导车主自主淘汰。
 
提升服务效能,争创群众满意。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县公安局牵头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前期工作,研判存在问题,集中办公解决;县财政局开辟黄标车淘汰申领财政补贴绿色通道,主动与环保部门沟通,加强业务数据的收集整理更新上报;经信部门与淘汰黄标车定点处置企业湖北天银循环有限公司对解体报废黄标车明细一日一核对,严格执行“先解体报废后发放补贴”程序,不留后患。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黄标车淘汰工作政策性强的特点,县局交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深入到各乡镇巡回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业务培训,重点讲解黄标车认定标准、提前淘汰补贴政策、黄标车报废所需资料、办理补贴申请流程等。对长期在外地营运、车况较新、离保险到期时间较长等“疑难”车辆,交管部门量身制定“一车一方案”,有针对性做好派出所指导服务工作。三是开展便民服务。抽调公安交管、财政、环保等部门工作人员在县局交管综合服务大厅设立联合办公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资料齐全的一次性办结,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办内容,保证第二次办结。同时,开展免费上门代办服务、免费拖车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补贴政策,确保了淘汰黄标车工作的顺利完成。
 
强化督导检查,倒逼工作落实。一是考核结账专项督。淘汰工作启动后,马挟超同志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管理区)签订《全县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时限要求和纪律规定。县局提请县政府将黄标车淘汰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实行刚性问责。二是领导“五访”定点督。马挟超同志3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工作滞后乡镇分管负责人约谈会,先后深入到郝穴、白马、沙岗、六合垸、三湖等5个乡镇(管理区)实地检查指导。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将黄标车淘汰工作作为近期“五访”工作重点,分别深入到分管联系派出所,听汇报、查台账、督进度。三是排名通报实时督。交管大队加强相关工作数据收集汇总,对各地工作进度实行每周两次排名通报,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派出所,县局要求所长专司此项工作,限期整改,确保了治理淘汰任务圆满完成。
(本期主编:孔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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