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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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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法院:法官公正为民 当事人再送锦旗致谢
2017-12-01 01:27:2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通讯员 张颖茜 汪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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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记者在团风法院了解到:一名案件当事人的父亲将一面书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团风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程晓华的手中,以表达对团风法院法官公正为民的感激之情。

    送锦旗的是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的父亲,2017年4月6日10时许,被告人陈某觉得自家粮食补贴太少,遂去其村部找到该村书记彭某,双方发生争吵,陈某将彭某打伤。当日12时许,彭某的大儿子大彭(化名)听闻其父亲被打,邀约其弟弟小彭(化名)一起到陈某家中进行报复。大彭先打了陈某父亲一记耳光,陈某手持锄头准备打大彭时被小彭拦住,之后小彭、陈某父亲、陈某扭打在一起,大彭又与陈某二叔扭打在一起。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陈某从地上拿起一把刮钳朝大彭后脑勺打了一下,致使大彭的头部受伤。经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大彭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经黄冈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患有脑外所致精神障碍-人格改变,在本案有大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悔罪,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经鉴定患有脑外所致精神障碍-人格改变,本案有大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故依法对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及矛盾激化负有一定的责任,故对被告人在量刑时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了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之安定,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宣判后,被告陈某表示服从判决,为了表示对程法官的感激之情,陈某父亲特意送来锦旗,“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既是对程法官的认可,更是对法院秉公执法的充分肯定。

    法官提醒,生活中纠纷经常发生,面临纠纷时要理智,依理依法解决。恶语恶拳非但不能解决纠纷,反而会酿成恶性案件,使身体受到伤害、人身失去自由,在建设法治社会要避免。(编辑 熊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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